昨日,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数条关于欧司朗佛山工厂罢工的照片,从图片中可以看到众多欧司朗佛山工厂示威讨伐,手举“誓死捍卫我们的权益”、“要改嫁、先赔偿”的横幅。
经了解,引起该示威罢工的导火线是欧司朗佛山工厂部分员工对股权转让广晟后,欧司朗的相关赔偿和安置措施不满造成的。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罢工的组织和发起者多为工作年限较久的老员工,似他们要求补偿方式为“N+1”补偿标准未得到满足,与欧司朗日常经营并无关系。
欧司朗是**跨国企业,在中国国内也有着相当的品牌地位和影响力。近期欧司朗宣布将拆分照明及渠道业务,飞乐音响十分积极及时地发出公告表达购买兴趣,德豪润达、阳光等上市公司亦是传闻对欧司朗照明业务蠢蠢欲动,这已是赚足眼球。
不久后,佛山照明发布公告,公司**大股东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OSRAMGmbH与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份买卖协议,作价26.21亿元将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100%股份转让给后者,交易完成后,后者将变成公司**大股东,更是让业内一片哗然。
欧司朗佛山工厂为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在国内的生产基地之一,股东为欧司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其中欧司朗持股90%,香港佑昌持股10%。
此番员工罢工据传是由于欧司朗转让相关股权引发员工对赔偿和安置措施不满要求增加补偿标准。有热心网友贴出了下面这张图:
N+1赔偿,就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给你补偿的一种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就是根据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的,算1个月。这是上述的“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