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时候我买了一个马桶盖,打算给我妈用,但我妈不喜欢就没安装。当时商家说会联系我退款,可拖到现在也没有处理。”近日,赵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讲述了一桩困扰她两年的烦心事。
消费者:马桶盖没提货、没安装
拖了两年商家不予退款
赵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1月,我在杭州赛点贸易有限公司买了一只松下品牌的马桶盖,因为这家公司是该品牌总代理,价格比门店便宜。购买时我把钱直接打到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的银行账户上,也没有索要发票。”
“一周后,安装员去我妈家安装马桶盖,但我妈不喜欢,拒绝安装。随后安装员联系我,希望我能够把马桶盖转卖给其他人。我也联系了几位朋友,但没有人愿意购买,我只好要求退货。”赵女士说。
赵女士表示:“我要求退货后,马桶盖就被安装员带回。安装员说,关于退款的事情,公司会有人联系我。但过了很久,我都没有接到他们公司的退款消息,就主动拨打了他们公司的服务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具体情况,要向领导核实后才能答复。”
“后来,我打了好几次电话过去,工作人员均说负责人不在。”赵女士说,“这一拖就是一年多,前段时间我打电话过去时,工作人员态度坚决地表示不能退款。我觉得是商家处理不及时,现在又不肯承担责任。”
“退这只马桶盖耽误了我快两年的时间,我要求按当时的购买价退还。但商家认为这只马桶盖现在的售价跟以前比有所下降,不肯按我当时的购买价退款。”赵女士说。
商家:过了两年才联系,退货要收折旧费
随后记者联系了杭州赛点贸易有限公司,一位自称是销售负责人的姜先生大喊冤枉:“我对赵女士遇到的情况有所了解,但她的说法有出入。”
姜先生告诉记者:“赵女士2013年购买的那只马桶盖一直存放在公司的仓库里,保存完好。当时赵女士要给自己爸妈家安装,但是安装员上门安装的时候,她母亲表示不喜欢,拒绝安装。安装员就联系赵女士说明情况,赵女士表示想送给朋友,暂时不退货。后来业务员就把马桶盖带回公司,在公司电脑里备注了赵女士的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特别注明"客户不同意安装,要留着送朋友"的备注信息。”
“直到今年8月,赵女士拨打我们公司的服务电话,表示要退货退款。由于情况特殊,工作人员表示要先向领导汇报才能给答复。但是赵女士当时很恼火,当即挂断电话。”姜先生说。
“经公司内部协商,同意赵女士退货的要求,但是公司因为这只马桶盖也遭受了一定损失,需要赵女士在购买价的基础上扣除一定费用作为补偿,一共是200元。”姜先生表示,“因为当年销售这只马桶盖的业务员,公司给他发了100元提成,而这名业务员去年就已经离职,所以这100元的损失得由赵女士承担。此外,这只马桶盖是2013年的老产品,如今产品已经更新换代,价格也没有赵女士购买时那么贵,所以应当再给我们商品折旧费100元。”
得知姜先生的说法后,赵女士表示,“我很早就要求退货,是商家一直拖着不退款,所以没理由让我承担折旧费。但是考虑到商家可能也有损失,我就勉强答应承担这笔费用吧。”
消保委:长时间不提货、不退货
商家可根据客观情况合理收取折旧费
杭州市消保委副秘书长陈杭表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在消费者付款后长时间没有提货、并要求退货的情况下,商家根据客观情况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是合理的。因为商家替消费者保管商品时,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仓储成本,而且也承担着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商家在收取折旧费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保管成本以及商品市场价值变化的凭证,合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