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东省东营市工商局公布该市流通领域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共抽检35批次样品,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澳柯玛、盈科、华雄。
此次监测共对该市市区两家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电磁炉、电饭煲、电压力锅、榨汁机、电热水壶、豆浆机、台灯等7类小家电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抽取了35批次样品,26批次合格,总体抽检合格率为74.3%。其中,抽检20批次电磁炉、电饭煲、电压力锅、榨汁机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抽检5批次电热水壶样品,两批次不合格;抽检5批次豆浆机样品,2批次不合格;抽检5批次台灯样品,均不合格。
标称青岛澳柯玛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小家电商品不合格,分别为1批次开水煲、1批次电茶壶、两批次豆浆机。
对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产品说明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经责令经销单位整改;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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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标准及项目
本次电热水壶、电压力锅商品质量检测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为: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GB4343.1-200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检测项目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体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泄露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接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结构、内部布线、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固体绝缘共13项;电饭煲产品增加传导发射和骚扰功率项目。
本次台灯商品质量检测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为:GB7000.1-2007《灯具**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测试项目包括:标志,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接地连续性,潮态后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共5项。(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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