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照明涉及的场所和作业的范围很广,既有在小型车间进行的精细加工,又有在高大厂房中的重工业生产,还有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合的作业活动,照明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作业性质,进行相应的设计,为工作人员提供舒适、经济、安全的照明。
工厂照明要求
工业照明应在达到一定照度的情况下保证工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合理的照明使整个地面区域和工作面的照明等级达到均衡。
应急照明(事故照明)要求
事故照明满足:在正常照明条件下,能迅速启动,完成紧急照明的功能。工厂必须设事故照明装置和安全疏散指示。
危险区域照明要求
精炼厂和油罐厂的厂房布局都极其复杂,既有主要的灯光障碍物,又有不同高度水平的工作面。
高处的泛光灯安装于危险区域范围之外的若干位置,可为安全走动和一些计件工作提供照明。在这套系统还不能提供足够照度的其他地方,需要安装一些分散的局部照明灯具,如楼梯、过道、阀门及计量区域等。
应该仔细选择这些灯具的安装位置以免从不同水平方向观察时发生眩光。大部分局部照明设备有隔框或井形玻璃框,使用高压或低压气体放电灯,且需与该地区的作业和材料的危险等级相适应。
货物装卸区和堆料场照明要求
这些地区多用于集装箱或其他大型货品的存储和转移,因此灯光障碍物再次成为一个主要的设计问题。由于大多数障碍物都是可移动的,因此不能使用固定的局部照明设备。
此外,还要考虑运货卡车、铲车、升降机臂及龙门起重架的移动情况。安装于高杆、高塔或工地建筑上的泛光灯可以为铁轨上的火车头、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行动提供一般照明,而为装运货物提供局部照明则由设置在起重机架上的投光灯完成。因为这些位置上会有震动,所以抗震性能较好的气体放电灯更为适用,但得注意控制电压的波动范围不能超过灯具的标准,否则灯具极其容易坏。
港口照明要求
对于码头的照明,应该将投光灯安装在边界外围的位置,以便在工作区域,也就是装货和卸货的地方,使灯光不会受到障碍物的影响。退潮时这种安排可能会给岸边停泊船舶的甲板造成阴影。因此,一定要在甲板上和在起重机臂上有泛光照明。
船坞和甲板上的灯具一定要能抵抗海洋盐碱环境;通常选用的材料有压铸铝、黄铜、不锈钢和其它塑料。另外,还要保证船坞边上的照明不会干扰导航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