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整改只需100万元,出了事故300万元都不够。日前,记者跟随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向此前发生事故的企业送达处罚决定书时,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重视,但不明确安全生产的途径,一块保温材料酿成大祸,导致企业损失数百万元。而类似情况,将随着我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减少发生。
此次处罚的企业为瓦房店市一家肉品加工企业,今年2月,该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冷库,进行自我改造工程,然而,在施工作业中,一名焊工不慎点燃了一块保温材料,引发火灾,致一人死亡。该企业董事长于明艺表示,正是因为重视安全才进行了改造,但却在施工改造中发生事故,都是因为对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使用不甚明确。而建筑保温材料至今仍是我市不少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据统计,目前我市企业建筑中,使用建筑保温材料的面积约为620万平方米,其中,存在火灾隐患的近60万平方米,占比约9.1%。
针对这一情况,日前我市发布的《通知》中明确了动火管理,要求各相关企业提高防火等级,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等。
对于动火管理,《通知》明确了七点,一是先对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对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进行测试,确定动火等级;二是必须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确认、谁监护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未经现场安全条件确认,无人监护情况下擅自进行动火作业;三是在动火前必须明确防火距离,采取清除动火区域地面、空间的可燃物、易燃物,拆除作业区域可能因动火引燃的建构筑物保温材料等防火措施;四是动火前必须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五是动火作业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风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安全培训,严禁风险不清、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进行动火作业;六是严禁电源线随意穿越有可燃保温材料的墙体;七是动火作业完毕后必须确认现场有无残留火种,否则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动火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