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川渝商会会员王海燕向记者反映称:“我是一位家具经销商。2014年8月20日,我和商会签订了《川渝商会家具定购合同》,约定由我向商会提供总金额为60万元的家具。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商会提出要增购43万元的家具。随后,我按照商会的要求提供了全部103万元的家具,可是几次催要家具款,商会只给了我30万元。无奈之下,我将商会起诉到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据王海燕的代理律师何宏介绍,商会方面认为王海燕所提供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曾提出进行质量鉴定。但是,由于当初的报价很低,双方已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保证质量,所以,对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余款的理由不成立。
5月12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了内蒙古川渝商会会长王蒙。王会长向记者表示,这是商会内部的小事,他们自己会解决,并以此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目前,玉泉区法院已经就此事立案并且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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