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一次执法行动中,市环保局依法查封了两家环境违法企业,这是新《环保法》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之后,市环保局首次查封环境违法企业。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等新的监管手段。其中,根据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在近日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位于潮安区浮洋镇桥湖村山头黄的一家纸塑工艺品加工场,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污染了周边的环境。而另一家地处市经济开发区的陶瓷饰品制作厂,则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依据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上述两家企业的4台洗膜机和1台燃煤铜熔炉进行查封。
市环保局表示,将以我市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改善潮州的环境质量。【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陶瓷网”;关注有**,扫码阅读《为什么做生意的老板都要买豪车?算完账才明白》的精彩内容!九正陶瓷网交流群:8012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