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凌晨发布公告,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告表示,邵毅平女士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及所在单位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邵毅平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指出,邵毅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低人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邵毅平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邵毅平女士将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并表示董事会对邵毅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据上市公司人事库资料显示,邵毅平,女,1963年出生,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独立董事,兼任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处长,浙江仙琚制药[8.74%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省会计制度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