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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两净市场:净化标准“滤网”越织越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日期:2015-01-29 14:39:43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不论是针对空气净化器还是净水器,标准都在不断完善中。但是,对于相关标准,人们的认知度并不高,在理解上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同时,相关专家指出,标准的落实还在于监督管理。

净化产品市场越红火,人们对其诟病也越多。追根溯源,各界质疑的**终落点都会指向标准的缺失。但日前记者采访时却发现,不论是针对空气净化器还是净水器,标准都在不断完善中。但是,对于相关标准,人们的认知度并不高,在理解上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同时,相关专家指出,标准的落实还在于监督管理。

标准 少吗?

空气净化器:不少

每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都有一个共同点——乱。如脱缰野马一般快速发展的空气净化器市场更不是一般的乱,这个乱不仅表现在产品乱、概念乱,有专家还认为,其还表现在人们对于标准的解读乱。“空气净化器可以说是标准**齐全的家电产品之一,涵盖了电气安全、抗菌除菌、净化性能等方面的评价要求。”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鲁建国介绍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从1999年就配合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行业内专家,致力于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目前这些标准都已经进行了好几次修订。现行国家标准分别是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其中前两个是强制性标准,后一个是对产品使用性能的要求,属于推荐性标准。

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标准 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已实施6年,2012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对该标准的修订计划。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

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亚晨透露,GB/T18801《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分析会日前在苏州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在该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后,对所提意见的统一分析和回复,并对该标准做**后一次讨论,以便形成标准送审稿。

“同期召开了中国空气净化器标准与技术产业联盟第三次会议。”据鲁建国介绍,会议审定通过了《颗粒污染物净化要求》、《气态污染物净化要求》、《噪声要求》等联盟标准,其主要技术指标在新修订的国标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提升,以此指导联盟企业的产品在质量上体现出差异化的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性能更好的空净产品。

据了解,该联盟成员代表悉数参会,这也体现出了企业对于标准的关注。

净水设备:近30项

对于净水设备来说,**为基础的标准,是要符合涉水产品安全许可证的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说,市场上每一款净水产品都应有卫生部颁发的对应其型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国家指定涉水产品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可以通过卫生部门的官网进行查询。

不过,中国家电研究院净水器性能研究与测试中心主任邓哲表示,卫生批件的测试方法只是保证净水器不造成二次污染,而对于产品的净水效率、电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安全和性能,目前国家还缺少相应的规范。

2014年 7月15日工信部批准发布的12个与家电相关的行业标准中,有6个和净水器相关,包括QB/T4692-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净水机维修维护服务规范》、QB/T4693-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连续式净水机安装规范》、QB/T4694-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式净水器》、QB/T4695-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前置过滤器》、QB/T4697-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纳滤净水机**加压泵》、QB/T4698-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软水机性能、安装服务行业标准》,这些标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

同年8月1日,《家用和类似用途水净化装置通用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净化内芯通用要求》正式开始实施。前一项国标完善了净水器在电器性能方面的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净水器的总净水量、功能效率、噪声等;后一项国标针对的是净水器内芯。

上述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制定。此前,该委员会已制定过20多项净水家电相关标准。

据了解,除上述标准外,环保部、住建部等部门也都对净水家电行业做出过规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与净水家电相关的标准近30项。“目前虽然关于净水器的标准不少,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测试方法。”鲁建国指出,以往的测试参数都是参考自来水的参数,但是家用净水器接入的就是自来水,本身就是合格的,这种测试方法显然不合适。据介绍,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净水器性能研究与测试中心目前正牵头起草我国净水机测试标准,并有望于今年出台。

此外,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秘书长王岩表示,净水设备和空调热水器一样都是需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后方可正常使用。同时有些净水设备需要定期更换过滤部件才能保持指标合格,因此,要让净水设备带给消费者更好的使用体验,服务更为重要。

据透露,该协会作为家电服务行业权威机构正在积极致力于提升净水设备服务工作,并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有关净水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质量评价标准等多项涉及净水设备的行业标准。

标准 懂吗?

空气净化器:不懂

曾经有报道公开指责,我国的空气净化器标准中缺乏对适用面积标注的要求,这造成了消费者选择时的困惑。而业内专家认为,这一问题的提出,就在于对标准核心参数的不理解。“热炒适用面积,其实对消费者是个误导。”鲁建国强调,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是在规定的标准条件下,用公式推导出来的性能参数,并不是净化器的核心参数。净化器的核心参数是洁净空气量,即净化器单位时间内产生的洁净空气的体积。目前国际上适用面积的通用计算方法就是用洁净空气量乘以一个系数,但是不同国家的系数有差异。

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朱焰解释说,空气净化器对污染空气的洁净能力,一般用洁净空气量表示,即单位时间内洁净(或净化)空气的能力,英文简写为CADR,以“立方米/每小时”表示。这一参数也是空气净化产品性能标准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重要的指标。洁净空气量就如同空调中的制冷量,都是产品的**基本参数。鉴于洁净空气量这一参数看不见、摸不着,国外一些标准就用“适用面积”来间接表示(国内某些地方标准也是这样表示的)。这其实是基于实际测出的洁净空气量折算出的数值。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除菌、净化试验室主任张晓介绍,GB/T18801的修订并没有对老版的核心项目(洁净空气量CADR、净化效能、噪声、净化寿命等)进行调整,仅是提高了一些技术指标的要求,如净化效能分等分级,或者从试验操作性上进行优化和简化,如净化寿命试验。同时根据市场要求还增加了一些新的评价项目,比如适用面积(由CADR进行估算),小型净化器(车载净化器、个人用净化器等)的评价方法,风道式净化器的评价方法,净化器有害物质释放、性能标识、待机功率等方面的要求。

净水设备:困惑

记者查看不同净水产品后,发现对于净水家电的进水水质都明确指出为市政自来水,但是对于出水水质所遵循的标准并不一致,有的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的要求;有的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要求;有的仅仅标明为直饮水,并无具体标准;更有甚者,直接略过此项,根本没有注明。

据了解,目前不同的净水器的检验方法和要求也不相同,如反渗透法净水器的净化处理效率项目下的加标试验,要求对砷、镉、铬、氟化物、铅、硝酸盐氮等8项指标进行检验,而对一般水质处理器卫生功能性检验项目下的加标试验,如活性炭净水器只要求对挥发酚类、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4项指标进行检验,膜过滤净水器则仅对浑浊度、总大肠菌群2项指标进行检验。

那么,面对生产企业或市场上形形色色的广告宣传,且又都是检验合格、有生产、销售许可批件的各种净水器,消费者该如何判断选购净水器呢?记者调查发现,对于企业标注的五花八门的标准,大多数消费者均表示了困惑。“市场上卖的都应该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吧。”消费者刘女士表示,净水设备过滤过的水应该达到什么标准她的确是不清楚,她自己的选购和使用标准就是,口感好,烧开后没有水垢。

不仅消费者不明白,鲁建国指出,净水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即卫生部关于饮用水的技术规范,并不是一个行业标准,但很多企业认为只要有了卫生许可批件就可以高枕无忧,所以没有按相应标准来要求自己的产品。有些小企业对于产品合格的概念很模糊,没有对应的实验研发室、技术检测室,产品基本都是依靠买来的零件进行组装。

●专家观点

标准落实重在监管

专家指出,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是标准能否起到相应的作用则在于监管和执行。

“GB/T18801-2008《空气净化器》主要是由卫生部门制定的,而这一标准后来在修订过程中,主要是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来负责。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家电行业和卫生部门对于标准不同侧重点的强调。”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宋广生指出,这造成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目前空气净化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同样,净水设备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卫生部的涉水安全许可证制度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卫生安全,对产品的品质管理则有所欠缺。应该说,新标准是对管理空白的有益补充,但其监管由谁来负责,是质监部门还是卫生部门?如果谁都不管,标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据鲁建国介绍,2013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在北京市场抽查了20家企业,“很多企业和品牌都没有检测标准,有些企业甚至是赚钱就跑路。”他强调,目前市场上产品质量监督主要依靠政府,但是要想让标准的监督和执行落实到位,则需要依靠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咨询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有没有认证标志,这样就对企业也能起到监督作用。

净水行业资深专家顾久传则告诉记者,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净水器生产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其中百人以下规模的为数不少,且多是不打算申领卫生批件的。这些小企业往往隐蔽性强,销售也不进入正规渠道,而是以直销等形式私下销售。如此多的企业,如此多的品牌,出台标准是必须的,而标准出台后的执行、监督更是贯彻标准、规范市场的关键。同时,鉴于我国净水器行业发展及相关监管缺位的现状,希望更多的大型水处理企业及家电业领军品牌进入这一领域,以促进行业洗牌,保障居民饮水健康。

“规范净化器市场需要企业、消费者共同树立法律意识。企业要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消费者和媒体也要承当监督者的责任,堵塞监督的漏洞。”鲁建国说。桑雪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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