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能源利用效率**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单位产品能耗**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高的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方案》中指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等三类,并明确了这三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方案》中要求加强能效“领跑者”制度的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加强宣传推广。(布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