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9年4月之后,“稳定住房消费”一词再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提及,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继松绑限购和限贷之后,国务院近日召开常务会议又明确将“住房消费”列为重点推进的六大消费领域之一,并提出要“稳定住房消费”。继2009年4月之后,“稳定住房消费”一词再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被提及,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媒体发表评论文章表示,“稳定住房消费”不能曲解为政策托市,更不能拿来当“救命稻草”。这是官方媒体的解读,也确实有些道理。因为“稳定住房消费”的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稳定”,也就是说高层既不希望房价再次“起飞”,也不希望房价“骤降”,而是希望住房市场“企稳”,有防止出现经济系统性风险之意;另一个是“消费”,也就是说希望通过释放自主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来拉动内需,对过去几年被“误伤”的合理住房需求进行适当纠偏,投资性需求应该不在此次“稳定”之列。
但不管如何,“稳定住房消费”的“托市”意图仍十分明显,只是托的不是“房市”,而是中国的“经济大势”。因为在当前情况下,房地产仍是中国经济的平衡器和稳定器,在经济下行期有通过“微刺激”政策来为经济增速托底的必要,这就是“稳定住房消费”提法的背后实质。有人形象地将“稳定住房消费”称作为“隐晦救市”,我觉得还是比较贴切的。
各种宏观数据表明,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仍步履艰难。三季度GDP同比增长7.3%,较二季度的7.5%回落0.2个百分点,毫无意外地创下年内低点。从对GDP的拉动来看,消费和投资贡献双双下滑,只有出口贡献率从-0.2%升至2.6%。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来自以欧美为主的世界经济复苏所带来的外需贡献,则三季度的中国经济增长数据还会更难看。在此情形下,为保证中国经济运行稳定在合理的区间内,出台各类“微刺激”政策以强化“预调”和“微调”是当前宏观调控的不二选择。
更何况,“稳房市”是“微刺激”组合拳中的**重要一环。近十年来,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都在20%以上,特别是“四万亿”期间,增长率在30%以上,但从去年11月份开始,增长率断崖式下滑,三季度同比增长13.4%,比二季度还低2.8%,如此低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至少拖累GDP增长0.8个百分点。
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又是大头,约占20%。所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下滑是拖累中国经济增速的主因。如果再考虑到房地产行业对建材、装修、家电、家具等相关行业的影响,则可以推断出,若想要救中国经济,“房市”就不得不救。
而且,“稳房市”对经济的“托底”作用见效**快。**新数据显示,在9月底的限贷松绑后,沉寂已久的楼市在10月份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回暖趋势。据监测,从10月1日-20日,全国20个典型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环比增长约12%。而在这20个城市中,有15个城市出现了成交环比上升。另据中原集团统计数据,截至23日,一线城市10月共成交土地22宗,成交楼面均价为年内第二高。可以说,在一系列楼市松绑举措的刺激下,整个四季度楼市的看跌情绪已开始逐渐淡化。
所以,“稳定住房消费”对“稳房市”和“稳经济”的“托底”作用已毋庸置疑。要问的是,此举会不会再次导致楼市逆势上扬呢?笔者以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与2009年提出“稳定住房消费”时相比,当前的宏观环境有所不同,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因为目前楼市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2009年时是需求大于供给,而现在二三线城市的去化周期普遍在10个月以上,一线城市的库存环比仍呈上升态势;二是因为市场对于中国经济未来一两年的宏观走势,负向预期仍大于正向预期,消费者的观望心态仍浓;三是通过这些年的保障房建设提速,以及中国劳动力人口数量拐点的来临,住房市场的真实有效需求增速已然放缓;四是中国目前的货币政策仍会坚持谨慎从紧的原则,在流动性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形下,投资性购房者还不会轻易入市。
因此,要打好“稳定住房消费”这张牌,政策必须在“稳经济”和“救楼市”之间寻求平衡。既不能用力过弱,起不到“稳经济”的作用,也不能用力过猛,而导致房价的再次快速上扬。后续具体还会有哪些细化政策出台,这恐怕还要取决于下一步的中国经济大形势走向。
初步判断,大致有以下几个可供选项:**,加快保障房,包括棚户区改造的建设进度;第二,放宽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包括租房提取、异地提取和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第三,目前仅剩的北上广深四个限购城市也有可能悄悄松绑;第四,会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购房退契税、购房带落户、购房给予资金补贴的行列;第五,降低或取消二手房交易税。比如,征收营业税的条件由5年下调为2年,取消二手房交易20%的个人所得税,或者改为按1%的税率实行简易征收;第六,如果四季度和明年初房地产建设活动进一步下滑,经济增速大幅滑坡可能会**终迫使决策层出台涉及面更广的宽松政策,比如直接降准和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