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近日收到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审法院的受理通知,同意撤销阳光照明以债权人对印度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联营公司)的破产申请。
印度艾耐特照明有限公司(下称:印度公司)是阳光照明的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00万美元,阳光持有其50%股权。因印度公司无能力偿还阳光照明及控股子公司 欠款,阳光照明及控股子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向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审法院联合申请,请求对印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该申请已被印度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审法院受理,受理编号671/2013。
鉴于目前印度公司债务涉及政府税务、银行贷款、员工欠薪等优先债务,新德里高等法院初审法院庭辩时,法官认为按照现在债务情况进行清算较为复杂, 预计所需时间较长,建议印度公司及股东之间协商,争取用更好的市场价值将印度公司现有资产进行处置,待偿还优先债务后,再由双方股东共同向法院申请对印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为有利于推进印度公司的清算,经法官调解,股东双方 进行了协商,已达成初步意向,阳光照明同意撤销对印度公司的破产申请,由印度公司对现有资产进行处置。现已收到法院对上述撤销申请的受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