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两天大家都看到了昨天发生在广东佛山家居卖场的一个新闻,顺德乐从某家具城内因货物质量问题客户要求退款不成而产生纠纷继而店主被刺身亡,这个让人感觉心情沉重的新闻,不禁让人想问,怎么一个小小的维权却变成了人命惨案?
事件回顾:
我们来回顾下事件:2014年11月2日13时20分,顺德乐从国际家私城九排海马明珠门店,二名湖南籍顾客贺某与店主杨某因为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执,二贺姓顾客要求退还3000元货款,而店主杨果拒绝退款。争执过程中出现言语冲突,继而双方发生肢体接触,持刀互砍,店主杨某弟弟被刺中腹部,送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这则新闻小编想说,难道真是到了冬季,火气这么大了,维权都不能好好说话,非得动上刀子,的确近来关于消费者维权难的消息出现在不少媒体的报道中,家居行业中买卖双方的权益到底该如何来维护,商家如何才能不诚信经营,避免以次充好?消费者在遭到侵权行为时该如何维权?卖场在消费者与商户之中应当担起什么样的责任?
今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修,可谓给家居行业迎来了更健全的行业标准、更规范的市场环境,诸多的“正能量”集聚在一起,对于纠纷投诉不断的行业和头疼纠结的消费者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好年份。但是目前家居行业相关规定针对卖场在发生纠纷中应该负起的责任还未有明确规定,导致卖场监控不严或缺失,消费者也只能依靠自己来维权,再者家居行业维权成本较高,家居行业很多产品比如瓷砖、涂料、地板的半成品属性令其售后服务意识较其他行业薄弱,产品质量难保障退换安装另收费等均导致维权艰难。
据了解,目前国内家具行业尚无具体的三包法规,即便是国家强制标准《消费使用说明(家具)》)里面也只是比较含糊地说“质量保证期限为两年,并实行包修、包换和包退”,并未对三包的具体期限、责任人、操作规定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出现家具消费纠纷时,消协主要依据《消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并参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生产厂家、经销商的书面承诺进行调解。但是,各个家具企业承诺的内容各不相同,进行产品质量鉴定又往往存在成本费用高、双方意见不合等问题,消费纠纷解决起来障碍重重。
再来看看昨天的这个过激维权事件,新买的沙发出现质量问题,本应该商家承认货物有问题做出赔偿或退货解决纠纷,商家的选择是拒不退还,还拒绝又逃避,并撕毁涉及问题产品的购买凭据,还持刀砍杀讨说法的顾客;本该诚信对待选选择这样粗暴野蛮的方式。从顾客角度来看自己买到问题货物进行维权,是一种无可厚非的做法,退款退货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却反映过于激烈,太过冲动,**终因区区3000元酿成惨剧。
本来一件普通维权事情,却演变成“人命官司”这种发生在家居行业过激的维权行为不得不让人警醒,同时商家们应该恪守商规,的诚信经商,欺瞒顾客,以次充好这样的行为势必会引来更多的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在维权时能够更理性些,选择正规的渠道来维权。在此事件中卖场作为重要的第三方监管方,却没有任何表示,假使商场的维权渠道建设完善,消费者通过卖场方即解决,想必也不至于酿成此等惨剧。
再次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家具购买协议时,要认真阅读条款,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尽量用书面形式加以约定,注意核对家具的各项内容,如型号、款式、材质等。对商家的自订条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止一些商家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同时,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发票、收据、保修卡及相关宣传资料,以便在家具出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