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季度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卫生陶瓷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检查,共抽取了30家企业生产的74批次卫生陶瓷产品,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检查依据 GB 6952-2005《卫生陶瓷》、GB 26730-2011《卫生洁具 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国家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按照《2014年第2季度卫生陶瓷产品质量河南省定检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生陶瓷产品的水封深度、水封表面面积、吸水率、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固体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水封回复、便器配套要求、管道输送特性、安全水位技术要求、驱动方式、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水箱安全水位、进水阀密封性、排水阀自闭密封性、进水阀耐压性、溢流功能、防溅污性、抗裂性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长葛市庆安陶瓷厂一批次“ao Hua” 陶瓷柱盆(含柱)吸水率、溢流功能项目不合格。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