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林业局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服务我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管理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此次下放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权限内容包括年消耗木材1.5万立方米以下的新建、扩建、改建或变更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权限,各县(市、区)林业局将审批的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报市林业局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管理工作,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要认真做好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权限承接、履行工作;建立完善审批程序,落实审批发证机构及人员,严控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规模与数量,确保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平稳推进,规范有序;认真依法履行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督管理职责,保护合法经营加工木竹材企业的利益,从严打击无证经营加工或违法收购木竹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