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总理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时成为大众热议。其实,在照明灯饰行业,围绕着“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打假”话题,一直热度不减。只是,打假太难,众人嗟叹。
看打假
在照明灯饰行业,“维权打假”的声音从未消退,行业内一些大品牌如飞利浦、欧司朗、雷士照明、三雄·极光、欧普照明等“打假”活动也从未停息。近期,行业内又再度刮起了一阵“维权打假风”,各照明灯饰企业纷纷亮剑“打假”,喊出“将打假进行到底”的口号。
如日前,佛山照明打出“打假”旗号,并在各大媒体上投放广告。据悉,佛山照明今年以来,极力在寻找打假专员专门负责维权打假事务,打假专员的职责包括:1、到各销售市场了解是否有佛照的冒牌产品出售;2、联合相关部门对假冒产品及商家进行处理。
而前不久,欧普照明也遭到“山寨版”产品的陷害。据悉,此次欧普照明毫不手软,向苏州市法院起诉了苏州东明装饰城9家建材装饰店业主。法官表示:这些假欧普产品来自浙江某地的小手工作坊,实属“三无”产品。灯饰店业主向消费者出售了假欧普灯饰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对欧普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今年9月,中山新特丽照明在各大媒体上发表了《新特丽照明产品专利维权律师声明》,聘请中山中亿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针对市场上的侵权产品,进行大规模的打假维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照明灯饰行业打假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据观察,行业之所以频频出现仿冒产品,原因有四:一是行业门槛低、产品繁多、技术含量不高;二是照明灯饰产品更新换代快,仿冒产品无需投入研发费用,仿冒一款新品或者热销产品,能在**短时间内收回成本,获取**大利益;三是行业监管力度薄弱,为投机者提供了滋生土壤;四是很多消费者由于购买力不足,价格还是首要考虑因素,并往往忽略产品品质。以上种种原因,均导致了许多原创企业被侵权。
行业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如何看待仿冒行为”的问卷调查,92%的商家认为仿冒行为不可原谅,原因如下:1、损害了原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品牌名誉等;2、打击了原创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破坏行业创新氛围;3、损害销售商家、消费者的切身利益;4、不利于市场及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也有8%的商家基于终端市场的真实情况而坦露心声,认为仿冒产品在市场“存在即是合理”:1、终端市场存在对仿冒产品的需求;2、仿冒产品更具价格优势,拥有一定的利润空间;3、各个层次的产品满足了不同商家、消费者的需求。
打假难
一款能满足大众审美的优质产品,往往能创下销售佳绩。然而,就在一些企业下苦功创新、研发新产品的同时,也有一些“搭便车”的企业通过抄袭品牌设计快速攫取利润。这些仿冒者常常让原创企业头疼不已;如果对侵权行为放任,只会导致抄袭者更加肆无忌惮;如果依靠司法途径查封侵权产品,然后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利益,没有一两年时间都解决不了侵权问题。同时,专利权保护的申请时间过长,程序过于繁琐,也大大滞后于企业维权需求。
笔者从受访的照明灯饰企业了解到,他们面对侵权的时候,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尽管打假力度不小,但效果不甚理想。
在照明灯饰行业,飞利浦、欧司朗、雷士、欧普等品牌因产品质量上乘、品牌**度高,被业界所广泛认同,但它们也是“被侵权重灾区”。有的企业或急于求成,或投机取巧,去模仿、冒充、盗用这些**品牌的名字,无论是产品还是商标,但凡能够仿冒的都无一幸免,侵权现象可谓层出不穷。为此,这些品牌的“打假”脚步从未停下来,纵观这些年,假货屡禁不止,打假成效难显。
前些年,市场上出现史福特玉兰灯泡被“山寨”的不利消息,浙江、广东、江苏三大市场“山寨”现象尤其凸显。对于有关证据确凿的生产商,史福特照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不可否认的是,时至今日,市场上“山寨版”的玉兰灯泡依然存在。
据分析,这些品牌打假效果不明显的原因如下:1、假货难以遏止,市场总有需求;2、仿冒企业此消彼长,打击了A家,不久B家又冒出来了;3、创新的速度跟不上仿冒的速度;4、LED照明发展迅猛,产品自身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时至今日,仿冒产品在照明灯饰行业的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厂家、商家及消费者颇为头痛的一个问题。
“企业维权打假实在太难”、“我们无从下手”、“‘李鬼’很逍遥,我们很头痛”……面对侵权,企业有些时候很是无奈,纷纷感慨“打假难”。
“在终端市场上,企业、商家维权的成本太高,小地方的官商相护更是让厂商头痛。”尽管上海绿源照明有聘请专职的律师负责打假事务,但维权打假的进展依然非常有难度。中山新特丽照明则向记者抛出了三个字——“取证难”,相关负责人表示:“各方取证,费时又费力,打假的步伐也因此缓慢。”而深圳博斯特光波通讯科技董事长韩建华则认为,企业维权成本太高,相关部门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杜绝仿冒产品厂商难以控制,对此他并不乐观。
如今,如何将打假进行到底?这已不是单个企业,而是整个行业亟待解决的课题。
企业态度
坚决用法律武器维护知识产权
史福特照明董事长史杰
史福特自2007年转型以来,共取得300余项国家专利技术,12项全球发明专利技术,并在欧盟、美国等海外国家取得54项专利技术。
史福特不断创新开拓的同时不得不面对被抄袭被侵权的现实。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200余家公司涉嫌侵犯史福特知识产权,其中史福特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20余件,法院判赔金额高达100万元。仅史福特起诉上海某照明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法院一审、二审判赔130余万元。截止目前,此案件仍在申诉中。史福特漫漫维权之路仍在继续。而这些仅仅是经过法律途径判定的侵权案件,除此之外,仍有不计其数的侵权行为充斥在专业市场中,对史福特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影响。
史福特永远走在创新的路上。我们所有新品都拥有国家专利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史福特时刻准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以实际行动唤醒行业良知
中山新特丽营销总监张洋
在中国的企业界,存在着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法则:企业或者品牌的名气越大,被侵权、被仿冒的机率、次数也就越多,特别是那些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行业或者产品,权益更容易被侵犯。
**近,专利维权运动渐渐兴起,新特丽开始站起来了,不再忍气吞声,不再沉默到底,毅然坚守在打假维权的**前线。新特丽照明一直将“坚持原创”作为企业生存的根本,目前,新特丽有近100人的研发团队,且每年投入巨资来进行产品研发。
照明灯饰行业市场营销**本质、**核心、**关键的工作就是“产品创新”,如果企业无法根据目标客户的需求去提供产品,一味地仿冒抄袭,这样的企业是不会长久的。此外,为了保护加盟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形象,我们已经聘请了中山中亿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特丽照明的法律顾问,针对市场上的侵权产品,进行大规模的打假维权,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新特丽接下来的维权打假活动分为三步走:**选出在市场上侵权**严重的2-3家厂家,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这就是所谓的“抓典型”;其次是企业坚持持续的自我创新,用专利来保护自己,所谓“持久战”;**后,针对严重损害新特丽利益的厂家,我们将严惩,绝不手软。
企业要发展,需要不断地创新,企业间应形成良性竞争。新特丽将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权打假运动,以唤醒行业内更多企业持续创新。
竞争要坚守道德底线
中山松伟照明董事长谢伟
仿冒行为是行业通病、顽疾。“维权打假”这一话题从来都没有被遗忘,但是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
在我看来,企业之间要形成良性竞争,要坚持自己的品牌、原创,**重要的是要坚守道德底线。只有坚守原则的竞争对手才值得别人尊敬。
对于松伟照明来讲,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是从“品牌”、“原创”、“服务”三方面来进一步提升松伟照明的品牌价值。
目前,松伟照明已经拥有近1000个单品国家专利。为了更好地保护商家的利益,松伟照明还通过知识产权来保护品牌利益,为此,松伟照明一年仅专利维护费就近30万元,且每年以20%的比例在增长。松伟照明每年用于研发产品的费用占全年产品销售额的6%。
对于仿冒行为,松伟照明很“无语”。我喜欢正面的挑战,如果企业拿出原创、拿出实力来与我竞争,我会尊重并接受挑战。
国家重视是颗定心丸
中山奇美澳照明总经理胡伟悦
不久前,总理在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听到这一消息,很兴奋,心里嘀咕着:这样一来,我们搞创新的劲头就更足了。
对于原创企业来说,创新是一项高成本、高风险、高投入的项目;而对于仿冒企业来说,根本没有创新可言,低投入、**险,这根本就不公平,也让原创企业很气愤。仿冒行为深深地打击了原创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因此说,国家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具体来讲,国家应加大鼓励创新的力度,还应该对创新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或者扶持,这样一来,企业的创新劲头就更足了。
目前,行业处于“亚健康”状态,许多企业都奉行“拿来主义”,创新氛围远远不够浓厚。在我看来,企业之间的“模仿”、“借鉴”虽然情有可原,但必须要结合一些原创的成分,相似度不能超过70%。我个人非常热衷于创新,我也呼吁同行创新,互相之间形成良性竞争,让行业“亚健康”状态早日转为“健康”状态。
防君子不防小人
中山麦格蓝照明内销部总监孙日江
在我看来,中国照明灯饰行业所谓的原创产品都是有原型的,而这原型多来自国外,因此,这似乎也存在“抄袭”之嫌疑。目前行业内的风气已经形成,互相抄袭、互相借鉴等已成为常态。
麦格蓝照明产品申请专利的目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我们不怕别人仿造我们的原创产品,就怕别的企业因为专利问题找到我们。申请专利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现在市场上经常会出现“同一产品专利有两个”的现象,这就是专利方面的管理不规范,而正因为这样,企业间的纠纷更多了。
目前,中国还是没有脱离“代加工厂”的尴尬,因此,仿冒行为难以避免。照明灯饰行业,企业创新的速度远远赶不上仿冒的速度,这也是行业内“仿冒成风”的主要原因。
对于维权打假,企业不仅要加快创新的速度,还要适当地提高被仿冒的成本(在商标、产品、结构等上面下功夫),如此一来,可以淘汰掉一大批“寄生虫”企业。
用专利武器保护自己
金德利慕光照明营销副总刘冲
抄袭仿冒的行为在行业内不算少见,仿冒产品**伤害的是品牌企业,品牌企业研发新品,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苦心研发的新产品被仿冒,不仅企业的前期研发投入收不回来,同时研发团队的价值也难以显现,这损害了企业因新产品带来的预期收益,更直接打击了企业研发新品的积极性。重要的是,仿冒产品的存在必然使产品同质化加剧蔓延,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导致市场竞争混乱。
相比照明类产品,灯饰类产品更容易被抄袭。照明灯饰行业之所以频频出现仿冒产品,原因在于:一、行业许多中小企业从家庭小作坊起步,各方面资源有限,缺乏研发能力;二、一些中小企业老板无原创意识,看重短期利益,不思长远布局,而抄袭可直接节约研发成本,只要新产品在**短的时间内抢占市场,就可以快速攫取利润,因此缺乏自主研发动力;三、政府部门监管力度弱,违法侵权成本低,行业抄袭成风。
我认为,企业面对侵权,**好的办法是申请专利,用专利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实力厂家需要坚定地走自主创新的道路,既不能在产品研发上因噎废食,也不能去仿冒别人产品,**好能形成自己的产品风格,让仿冒者知难而退,才是**好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