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14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
据悉,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各省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城市,**后由两部委联合组织的国家智慧城市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申报城市应在明确当地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分析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参照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设置项目,将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公共基础数据库和智慧社区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并明确各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编写申报书、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项目投融资方案。
本次申报重点关注申报城市在项目投融资方面的准备情况,将项目资金准备情况列入重要考核指标,对具有良好资金支持的项目将在综合评审中给予加分。
除城市试点之外,本次申报工作新增了专项试点,鼓励智慧城市领域内的行业**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在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及典型应用、智慧社区(园区)、城市网格化管理服务、“多规融合”平台、城镇排水防涝、地下管线安全等领域进行专项试点申报。
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将于9月底前完成专项申报初审并上报住建部;10月底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城市试点初审并报送两部委;由两部委组织综合评审,预计于11月底公布本年度试点名单。
住建部于2012年启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先后公布两批共193个试点。数据显示,这些试点共涉及重点项目近2600个,投资总额超万亿元人民币。(周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