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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企需谨慎:处罚违法宣传**恐动真格

来源:涂料商情 发布日期:2014-08-26 09:19:20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在众多依靠经销商作为销售渠道的行业中,不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的迫近,甚至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不甘心失去**这一招牌

近日,一则关于佛山某陶瓷企业因经销商仍在门头使用“中国**”做宣传被查出而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的消息在网络热传,让**“禁宣”的话题再起涟漪。

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者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而根据对这一条例的解释,对于违反这一条例的行为,受罚主体是企业。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是经销商的违法行为,**终的处罚却指向企业的原因。

从5月1日至今已过3个月,根据网络上可查的信息,这期间并没有一起关于违法使用**被处罚的例子。但这并不代表没有违法行为,而是因为这段时间仍被视作是新规动真格之前的缓冲期。考虑到企业清理**宣传使用的困难,这个缓冲期实际上从去年9月新商标法获通过时就开始了,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对在5月1日前进入流通环节的印有**字样的产品不作追究。

然而遗憾的是,在众多依靠经销商作为销售渠道的行业中,不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风险的迫近,甚至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不甘心失去**这一招牌,另一方面经销商处理宣传用**的惰性以及企业对经销商管理的“失控”,也为企业埋下了隐患。这就有了前述报道中某陶瓷企业面临为经销商的违法行为埋单的事例。

这并非孤例。据媒体的报道,上个月在江西南昌,海南某酒类企业的公交车站台广告也因使用了**的字样而被工商部门盯上了。尽管企业对**字样进行了遮挡处理(还是被发现),但工商部门指出,违法事实客观存在,只是暂时没有做出处罚的决定。

对比涂料行业的情况,如前述陶瓷企业及酒类企业的情况比比皆是。根据涂饰商情记者在市场上走访时的观察,目前依然有很多涂料经销商“顶风作案”,在门头上能够明显看到**的字样,且不做任何遮盖(尽管遮盖的方法并不被工商部门接受)。现在看来,这无异于“坑企业”的行为;如果属于企业自身对经销商的督促整改不力,则可以说是企业为自己挖了一个“坑”。

随着离5月1日的时间点越来越远,工商部门对企业违法使用**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事实上,从媒体的渲染力度来看,风声也已经越来越紧了。没有人能够预测,这个模糊的缓冲期什么时候就戛然而止了,也很难预测自己会否是那个“倒霉的**个”。

与其被动等待处罚的落实(这只是时间问题),作为企业还不如主动出击,摒弃侥幸心理,积极落实法律的新规定;更重要的是,应该积极推动渠道的清理工作——对于获得**的涂料企业,这才是真正的风险所在。很明显,企业已经很难用一句“那是经销商的事,与我无关”来推卸责任了。

在本文开头所引述的新闻的**后,引用了一家陶瓷企业发给经销商的通知的话语指出,广东省工商局正式对用全国性名义推广广告的行为进行严查。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就可以说明工商部门要动真格了;而作为企业,也已经到了必须亡羊补牢的时间点,行动起来,或许还来得及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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