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根据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7月16日,工信部印发了《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通知提出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和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开展政策宣传评估、加强监督检查4项基本要求。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常态化公示办法,10月底前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常态化公示制度,年底前完成。国家发改委将梳理实施中央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适时对外公布。各地区价格主管部门将梳理本地区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适时对外公布。联席会议将结合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建立企业负担数据库,及时监测和反映企业负担情况,为监督和调整涉企收费政策提供依据。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财政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在年底前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细化和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制度,依法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加强涉企收费事中和事后监管,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