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一直是各国保护国内市场的杀手锏,在很大程度上已变为一种贸易壁垒措施。从1979年**起对华商品反倾销以来,反倾销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整个历程。自1996年至今,中国已经连续17年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数量**多的国家,受影响外贸出口总值达千亿美元。
倾销、反倾销、反反倾销在中国不断上演,涉案项目也愈加庞杂,大到钢铁、机械、化工产品,小到彩电、节能灯、门锁、电池、熨衣板,甚至连大蒜、购物袋也未能幸免。
2000年,欧盟发起的花岗岩石制品反倾销案,成为中国石材行业吃到的**例国际官司,此后,土耳其、美国等国家针对中国石材的反倾销从未间断。时隔14年,中国人造石再次遭欧盟反倾销。面对反倾销的再三折磨,业者们都在思考:我们能否绕过反倾销这道坎?
2001年中国“入世”后,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和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都是无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市场只会越来越开放。我们该认识到,只要存在国际贸易,存在贸易保护主义,反倾销就永无尽头。
在外贸持续低靡的当下,一次次防不胜防的反倾销,始终是悬挂在中国石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与其千方百计尝试绕过反倾销,不如思考——中国石企该如何举起反倾销这柄双刃剑,迎接未来的遭遇战。
2000年的“潘多拉魔盒”
2000年的天然石反倾销案件至今已有十余年,许荣旗仍记忆犹新。时任厦门非金属矿石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石材行业协会的开山元老,许荣旗代表中国石企全程参与了此次反倾销申诉。许荣旗谈到,“2000年的花岗石反倾销案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从此针对中国石材的反倾销不断酝酿发酵。”
2000年的天然石反倾销案来得很唐突。时值11月11日,部分中国石企在进入第四季度后已经开始忙着盘算盈亏。随着一纸“反倾销调查申请书”的到来,中国石材行业顿时炸开了锅。“当我们接到欧盟的反倾销诉讼时,就像一个平时很健康的人突然被宣布患上癌症一样——懵了!”许荣旗回忆。
该申诉由“欧洲国际天然石材产业联合会”提出,代表欧共体部分加工生产商,指控中国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口到欧共体的某些加工过的碑石和建筑用花岗岩有倾销行为,给欧共体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申诉方的依据是:从中国进口的花岗岩每年成倍增加,1999年进口量为109794吨,是1998年的两倍,但进口金额却没有相应的涨幅,1998年为2947万欧元,而1999年仅仅是4238万欧元,说明中国石企业正以低价在欧倾销花岗岩。
1998-1999年土耳其从中国进口花岗岩总量及金额:
2000年11月11日,欧盟委员会开始正式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石企共计27家,涉案金额达4000万美元。“被卷入反倾销的企业无不如临大敌。”许荣旗表示,“那是中国石企吃到的**例国际官司,当时许多石材业者连何谓‘倾销’、何谓‘反倾销’都搞不清楚,更遑论应对反倾销调查。而那时候,业内一直在流传‘如果应诉失败将遭到高额关税惩罚’,让大家更是坐立难安。”
*倾销
所谓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并使进口国市场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构成威胁,或使进口国产业延迟建立。
*反倾销
所谓反倾销,就是把一种产品在出口市场上的价格和国内市场上的价格进行比较。如果国内价格高于出口价格,则意味着这种产品被倾销到出口市场,进口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为此提高涉嫌倾销的产品的进口关税。
实际上,传言并非危言耸听。按照欧盟的有关规定,如果裁决中国向欧盟倾销,则中国出口欧洲的花岗岩将被全部征收57%的反倾销税,这实际上就等于关上中国石材通向欧洲的大门。
“许多企业担心被裁断为倾销,于是犹豫着不敢应诉。但是他们不清楚,在公布立案后25天内,被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如果放弃应诉,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条款,将被进行缺席裁决。”许荣旗说道。
*缺席裁决
所谓缺席裁决是相对于对席裁决而言的,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参与仲裁审理时,仲裁庭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后,即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活动。
“面对反倾销指控,积极应诉是企业的**佳选择。应诉反倾销,就像人熊赛跑,只要不跑在**后,就有生的希望。”
2000年11月24日,中国石材工业协会组织被卷入反倾销调查的27家企业紧急召开应诉准备会。但是大多数企业担心失败而放弃应诉,只有4家企业决定应诉,分别为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公司、福建惠安协兴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厦门石雕厂、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其中经欧盟调查后认定福建惠安协兴石材制品有限公司、厦门万里石有限公司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即替代国)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7个月。
由于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许荣旗的非矿一开始就处于下风。
“我们不仅聘请国际专职律师进行应诉,还对欧盟提出的同类商品出口价格替代国提出修正意见,因符合国际规范并且证据确凿,欧盟同意接受在反倾销调查中至关重要的替代国价格修正意见,并作出有利于中方的调整措施。另外,我们还进行了‘无伤害’抗辩,论证了中国石材产业、产值、产量等出口状况,并举证欧盟石材大量涌入我国的情况。用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出口石材仅占欧盟市场的3%~5%,并未对行业构成伤害。”许荣旗介绍着当时应对反倾销的举措,他总结出“面对反倾销指控,积极应诉是企业的**佳选择。应诉反倾销,就像人熊赛跑,只要不跑在**后,就有生的希望。”
与非矿一起对抗反倾销的万里石负责人邹鹏则表示,应对反倾销**重要的是要有规范而健全的财务资料。“企业平时的运营要规范,尤其是不能偷逃税,真正做到账面清楚,这是应对反倾销的基础。另外,还要从产品市场和企业生存发展角度权衡应诉的价值,尽可能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或分别裁决待遇,及时填答问卷、提出损害抗辩,严肃对待反倾销。”
厦门非矿公司、厦门万里石公司专门成立反倾销领导小组,每个应诉企业都组织了10多人的工作班子,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应诉尽快进入程序。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取证,仲裁庭裁定中国出示的资料和证据,证明产品出口符合欧盟市场准入规则,产品生产成本核算符合国际会计标准,以及中国石材行业遵守按市场化规则运营。“欧洲国际天然石产业联合会”不得不于2001年6月6日向欧委会发出信函,撤回反倾销申诉。欧委会也于同月12日决定终止反倾销调查程序。
**波反倾销的浪潮以中国石企胜诉鸣金收兵。
↑ 时任厦门非金属矿石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荣旗
蛰伏的反倾销
然而,反倾销仍在发酵。据海关统计,2001年中国出口花岗岩石材252.2万吨,价值6.4亿美元,随着中国石材出口规模日益庞大,新一轮反倾销正在酝酿。
业内人士透露,2001年倾销案结束后,欧盟方面部分官员公开质疑花岗岩反倾销案的调查结果,并且当时中国出口石材价格早已跌破欧盟所认为的合理范围,欧盟石材企业及协会正积极搜集证据,策划对中国掀起新一轮花岗岩石材反倾销战。
“从2001年和2002年上半年厦门关区对外出口的石材数量和价格来看,新一轮反倾销的发起只是迟早的问题。”2002年邹鹏接受媒体采访时预测过,**迟不过5年反倾销将再次爆发。
2006年的短兵相接
土耳其发起的花岗岩反倾销显然有备而来。
2006年3月份,土耳其外贸署认为,从中国出口到土耳其的花岗岩剧增,2002年为6976吨,2003年为27336吨,2004年为47939吨,2005年比2002年增长1107%,达84213吨,中国原产的花岗岩占土进口花岗岩的比例由2002年的23%迅速增长到2005的75%。决定对中国出口的进行反倾销调查,其中厦门涉案企业20余家,涉案金额800多万美元。
2002-2005中国出口到土耳其的花岗岩总量:
中国原产的花岗岩占土进口花岗岩的比例:
“土耳其每年要向中国出口价值1.5亿多美元的大理石制品,在花岗岩产品上却对中国设限,这有违WTO的公平贸易原则。”提起06年的反倾销,许荣旗难掩无奈。
更让许荣旗担心的是,伺机一旁的欧盟随时可能跟进。“这就像狼群在打猎一样,土耳其充当的只是侦察兵的角色,一旦发现目标,狼群就会一拥而上。”
而这一次的反倾销,中国应诉企业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中国石企仲裁败诉。2006年9月14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第26289-2006/2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花岗岩作出反倾销终裁,自2006年9月1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花岗岩征收9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80223和680293。2011年7月10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花岗岩反倾销期终复审案终裁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花岗岩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由此前的90美元/吨提高至174美元/吨。
许荣旗担心的“狼群”,此刻正在窥望。
*败诉效力
败诉裁决效力持续5年,5年后该国生产商和反倾销部门认为可延长,通过复审,还可延长5年。中国花岗岩想再进军土耳其花岗岩市场,路途维艰。
↑土耳其经济部发布花岗岩反倾销期终复审案终裁公告,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花岗岩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由此前的90美元/吨提高至174美元/吨。
2013年进击的欧盟
2013年,欧盟吹响反倾销进击号角,而这次的反倾销来势汹汹。
从**早的CE标志认证,到加强木质包装的检查力度,欧盟一次次对中国石材行业施加更大的压力。
2013年7月1日,欧盟建材法规CPR正式执行后,中国石材出口欧盟成员国被要求强制性CE认证,不管欧洲买家是否提出要求,欧洲国家海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强制性检查CE标志。
就在绝大部分企业已经顺利适应了CE标志后,同年11月,欧洲人造石生产商协会代表着占欧盟人造石产量25%的生产商向欧委会提交反倾销申诉,指控中国对欧出口人造石和玻璃砖制品低于正常价格在欧市场倾销,并对欧产业造成损害,要求启动反倾销调查。
*CE标志
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是一种宣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标识,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欧盟委员会在立案时也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初步显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间,中国向欧盟市场的人造石出口量及价格对欧盟生产商有明显负面影响。2013年6月28日欧盟官方发表公告,对中国向欧盟市场出口的人造石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760万美元。调查期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凡在此期间内出口过涉案产品的企业都可以参加应诉。
由于在欧盟第1225/2009号反倾销条例第二(七)条框架下中国目前仍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按照有关规定在判定出口价格是否存在反倾销时,应参考第三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生产数据作为正常价格的参考依据。
中国石企的绝地反击
在这次的反倾销调查中,南安石材业无疑受到**大的影响。在南安,有30多家上规模的人造石企业,年产量超过5000万平方米。而此次反倾销,鹏翔、广泰祥、南升、明利、新三星、奥力、南港均遭波及。
作为全国人造石生产、出口量**大的企业,2013年7月,鹏翔实业有限公司参与了此次反倾销调查,泉州市弗兰蔻贸易有限公司、南安市广泰祥石材有限公司也加入了这场反反倾销的统一战线。
“作为人造石企业的一员,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参与其中,因为这关系到后续产品的国际形象,也关乎我们的未来。”鹏翔董事长王少芳说道。这也是鹏翔实业**次参与和反击国际贸易壁垒。
广泰祥石材有限公司负责应对此次反倾销调查的王小姐则表示,“现在人造石出口的利润其实不高,如果被裁决为倾销,以后税率再大幅提升上去,南安人造石将从此无法在欧洲立足。”
然而,面对精心筹备后卷土重来的欧盟,此次人造石反倾销案件显得相当棘手。
南安市外经贸局外贸科科长叶艺思介绍,“欧盟将调查产品定义为由石头、玻璃、镜子和树脂等聚合制成的墙地砖及其他台面、荒料产品,这实际上是中国常说的人造合成石。由于定位模糊,连马赛克产品也成了反倾销调查的对象。”
欧盟率先对鹏翔发难。王少芳回忆迎来欧盟反倾销调查组的那3天坦言,“整整3天,犹如面临一场大考。”
2013年11月20日,鹏翔实业迎来了欧盟反倾销核查组的实地核查,欧盟调查组针对前期问卷调查所填写的类目进行核实,具体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整体情况、经营统计数据、销售、成本、生产等多个方面。从产品展厅,到车间,从每一道工序,到每一片石材成型,调查组仔仔细细地核查鹏翔的方方面面。
“我们被别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先认定有罪了,再千方百计地找证据证明自己无罪,不累是假话。”鹏翔公司委托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宋立伟律师说:“幸好努力终有回报,我们可输不起。”
裁决结果判定,欧盟产业在举证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困难,而且由于人造石没有单一的海关税号,所以欧盟主管机关很难断定自中国的进口量,相应也就难于判定进口产品从欧盟产业手中赢取的市场份额大小。
2014年2月份,鉴于人造石生产商协会申请撤诉,欧盟决定终止对该案的调查。
“这是我们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王少芳说,从2013年6月28日欧委会宣布对华人造石启动反倾销调查开始,这一场“对抗战”持续了9个多月。
↑鹏翔实业董事长王少芳
但业内人士仍对这次的反倾销心有余悸,“欧盟产业组织仍在进一步地搜集数据,今年肯定还回再杀个回马枪。”
中国石材反倾销任务,远没有结束。
耐人寻味的是,回顾这几次反倾销,一旦中国起势,则申诉方便立即撤诉收兵。一旦申诉方得势,则穷打猛追。颇有游击战的流氓味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虚虚实实之间,在思考中国石企如何“蛇打七寸”之前,或许我们该先思考,为何中国屡遭反倾销。
*阿克琉斯之踵
原指阿喀琉斯的脚跟,因是其**一个没有浸泡到神水的地方,是他**的弱点。后来在特洛伊战争中被人射中致命,现在一般是指致命的弱点,要害。
外部原因
近年来,由于全球化浪潮和世界经济不景气,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不得不对他国产品设置重重障碍,或者可以说是无奈之举。另一方面,中国产品的低廉价格本来就是中国争取市场的一个重要砝码。
在欧美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国内产业和劳工界对进口产品的戒备和抵触情绪扩大,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在所难免。而中国作为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自然首当其冲。
欧美发起反倾销的程序也相当简单,只要联合部分相关产业经营商,就可以发起反倾销申诉,这样的申诉基本都可立案。欧美近年对中国产品频繁发起反倾销调查,也反映出其自身法律程序的不足和调查人力的短缺,整个调查程序甚至算不上严格,随时可以发起,也随时可以撤诉。
厦门经济贸易发展局李科员分析认为,这种做法其实是对外国产品采取的一种“阻击战”。“不管国内产品是否真正受到伤害,这种先发制人的告状,至少可以对外国产品造成警示作用。”
而日益显山露水的全球分工格局也是中国石材屡遭反倾销官司的重要原因。万里石负责人邹鹏说道,“近年来中国对欧盟的石材出口量迅速增长,物美价廉的产品对当地产业构成了极大的生存威胁。屡屡发起反倾销正是他们恐惧心理的体现。”
实际上,从国际分工的角度看,这也许只是全球石材产业大洗牌过程中的一个缩影。欧美国家的石材企业多为资金密集型,在降低成本方面受到很大局限,而国内石材工业属劳动密集型,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十分明显。于是为了保护当地石材业,欧盟必然要屡屡祭起反倾销这面大旗。
内部原因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同情中国石企成为“代罪羔羊”时,中国石材自身也存在着许多不足。
追根究底,出口价格持续下跌缘自石材生产者相互压价。以福建为例,作坊式的石材加工厂沿街而开,极低的开采、加工成本,导致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相互间就只有展开价格战,石材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随之不断下跌。
据厦门外经贸协会调查,大量的小型企业或挂靠外贸企业经营的个人,为了取得订单,往往采用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20%的价格参与市场竞争。
许荣旗对此深有感触。“由于石材加工厂分散在各个乡镇,偷税、逃税现象严重,使石材成本进一步降低。有的小公司为了逃避纳税,采用现金交易,不开发票,这对大公司或正规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冲击。”
而部分小型石材企业在经营上没有长远打算,本着做一单算一单的思想,对外报价比较混乱,严重扰乱了出口秩序。而不少综合性外贸公司由于对石材市场不了解、不懂行情,做代理时对外报价紊乱,更是对石材出口价格的下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可以说,“高、精、尖”产品如不能占出口主导,出口结构失衡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进口国对中国产品低价倾销的印象就不会减弱,反倾销箭头屡屡指向中国就永无尽头。
举起反倾销利刃
企业
只要存在国际贸易,悬挂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永远不会撤去,反倾销将是中国石企无法回避的问题。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企业被推到了直面反倾销的**前沿。面对一浪接着一浪的反倾销浪潮,业者们发现:中国石企在许多方面都需要反思,缺乏应诉意识和应对经验,是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官司中存在的两大问题。
回顾中国石材遭到的反倾销指控,往往只有几家石材企业应诉。国内企业不愿应诉源于怕打官司怕败诉,规模小的不愿花高额律师费,规模大的企业负责人又怕承担责任。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弱者心态和法律素质上的缺陷,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甚至会对整个国家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经贸局李科员不无忧虑地说:“对国内同行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许多企业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就是幸灾乐祸、隔岸观火。感觉不到贸易大战已经兵临城下,更不懂得如何运用WTO规则保护自己。”
面对反倾销,企业的预警机制更是重中之重。“作为一个成熟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之前,理应对竞争对手情况、出口国的市场状况做深入了解,积极搜集市场信息。但实际情况是,面对如此高的出口增长,此前竟无一家企业有警觉,直到申诉方立案后,才慌了神。”李科员强调,“企业要认真把握损害的法律概念,掌握和提供确凿证据,学会合法保护自身利益。反倾销调查与裁决是一种准司法行为,强调的是证据。只有积极抗争应诉,敢于应对反倾销,企业才有望保住和扩大海外市场。”
行业协会
实际上,由于中国行业协会更加了解国内生产企业的状况以及它们的利益,行业协会更能充分发挥其协调的作用,因此在出口应诉方面,行业协会应当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并积极协调国内企业的对外应诉。有关人士呼吁,行业协会在反倾销诉讼中应发挥其作用,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信息,组织应诉。
中国石材协会会长邹传胜详细介绍了协会应对反倾销的系列举措。“对反倾销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要转变畏惧国际官司的心理,不应诉等于不战而降。申诉方就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还可以利用所谓的‘**佳可获得信息’来直接裁决反倾销税。”
欧盟对我国的出口实行的是“一国一税”,一旦败诉,所有中国产品都要征税。“这不仅涉及一个企业,更涉及一个国家的利益。”周传胜表示,“涉案企业都要应诉。申讨方对一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应诉企业在调查期内对起诉国出口量应达到同期本国对起诉国总出口量的一定比例,才具有代表性。”
为了提高石材企业应诉积极性,中国石材协会实行了“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对应诉企业应进行奖励并指定出口代理和其它的优惠政策。同时,通过协会建立“反倾销应诉基金”作为行业专项反倾销基金。
“反倾销将是中国石材行业今后都将面临的严峻问题。中国石材协会将在遵守WTO贸易规则的基础上,针锋相对地反驳国外不合理的反倾销诉讼,对国外进口的产品伤害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有倾销行为的也要进行申诉,维护行业及企业利益。”邹传胜表示。
政府
面对反倾销,企业、行业协会要补课,政府也要补课。按照世贸规则,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越淡越有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袖手旁观。对遭遇各种反倾销的企业而言,在许多方面都是处于弱势群体当中,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初涉国际市场风浪,需要政府提供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尤其是信息对称和沟通交流方面,政府有关部门更应充当组织者和代言人角色。
回顾数次反倾销,中国石材企业常常由于“市场经济地位”而陷入被动,所以政府应继续加大政府交涉力度,主攻“市场经济”地位,全面解决国外歧视性做法,建立规范有序的出口市场,争取与有关出口主要国家和地区建立产品价格承诺制,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
对外,政府应建立反倾销予警机制,建立专门办案机构,认真分析国际市场的变化,进行预测与跟踪,及时掌握动态,注意商业情报的搜集整理与反馈,使反倾销工作重点由事后应诉转向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另外通过外贸、海关、行业等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进行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价格,做好各行业自律和互律工作,协调生产商与出口商关系,治理违规出口,维护出口的正常秩序。
对内,则应当大力抓好产品结构调整,从规模、设备、开采方法进行规划与调控,尽量避免同类产品批量太大,造成供大于求,而形成互相压价。
结论
非关税壁垒使我国出口企业险象环生,面对国外不断加高的贸易“门槛”,光靠一家或几家企业单打独斗难以承受,需要全行业、产业同舟共济。行业协会、政府如何成熟起来,真正担负起保驾护航的使命,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