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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国标修订:孰是孰非?

来源:九正建材网 发布日期:2014-06-26 09:37:15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孟子?离娄上》有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其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行各业都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规则与条例。而作为红木行业的国家标准的《红木》国标,似乎并没有对行业规范起到约束性的作用,反而与其所制定的初衷有些“大相径庭”,因此,

《孟子?离娄上》有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其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行各业都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规则与条例。而作为红木行业的国家标准的《红木》国标,似乎并没有对行业规范起到约束性的作用,反而与其所制定的初衷有些“大相径庭”,因此,对其进行修订在所难免。但是,即便是修订,也面临着非常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树种的扩大与否?这也是此次修订国标所讨论的重中之重。

在九正建材网看来**,如果扩大树种,那么新列入的树种按照现有条件下的讨论机制,其肯定必须符合2385标准,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国内红木企业消耗原材的速度是远远地超过了原生林的成才速度,生长了上百年的林才只需要十来年便可消耗殆尽。并且国标所规定的红木大部分是世界范围内的珍稀树种,如果盲目扩大红木树种,那么当新列入的树种亦被消耗的差不多时,是否又要重新启动修改机制?

在国外看来,中国的红木家具企业犹如毁灭红木生态的怪兽一般, 他们指出由于中国对红木的需求多年来持续增长,致使全球红木濒临灭绝。虽然此种说法有些夸张,但我们不可否认,其的确有些依据。

据九正建材网了解,不仅是国外,对于中国国内来说,国标的修订亦非一马平川。虽然CITES公约作为国际法,其本身并无强制的执法能力,但作为CITES公约缔约国成员之一,中国政府必须遵守其所制定和协商的内容。因此,作为政府部门来讲,其必定严格控制国内红木企业的非法用材与原材的走私贸易。除了官方的机构外,半官方的以及民间的环保组织亦会对红木企业的非法行为进行干涉。

其次,如果保持现有“5属8类33种”标准不变的话,那即将面临的困境时显而易见的。原材料的断绝将是摆在红木行业面前的**难题。以CITES公约为主导的原材限制性交易正在全球蔓延开来,东南亚的缅甸、越南、柬埔寨、老挝;南亚的印度;南美的巴西;中美的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北美的墨西哥;非洲的马达加斯加、加蓬、加纳、科特迪瓦、等都在收紧本国的木材出口限额,国内红木企业可谓“望木兴叹”。

再者,必须看到这样一个情况,现今中国所用红木原材几乎依赖进口,自己本身倒不出产红木,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讨论如何对还没到手的红木进行检验未免让人觉得有点奇怪。这不禁让我想起一个小故事:三个人去打猎,走了半天看到水边草丛中有一直野鸭,于是三个人蹲下来开始商量如何吃这只鸭子,一个说要煮,一个说要蒸,一个说要烤;争论了半天,结果野鸭已经飞得不知去向了。想想的确跟现状有点相通之处。

因此,现在的国标修订状况真是进退两难,骑虎难下。进一步如临深渊,退一步如履薄冰。在此之下,能否开拓第三条道路?个人认为某些人士提出的意见倒有合理之处:“红木”只作为名称使用,而非标准应用。这既能缓解当前处于尴尬境地的红木行业,也可保护珍稀树种不至于被消耗殆尽,亦能维持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有人反对如此,因为新增加的属种,将会给实际操作带来更大的挑战,并且某些替代型树种不符合现有国标。但是,要清楚的是,不论是行业标准亦或国家标准都是为了服务于行业而产生的,如其制定使行业没有前行的动力那要这些标准有有何作用?因此,关于《红木》国标如何修改,专家们仍需抓紧讨论,参考各方意见,你是权威不代表你的观点**有价值。【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家具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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