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
其中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2011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
其中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