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硅藻泥”行业首位违法侵权者——青岛宏赛硅藻泥、薛宫森被曝光之后,随着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青岛泉佳美硅藻泥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的多家涉案企业、代理商的判决结果陆续下达,今后将会有更多的违法侵权者被曝光。
记者近日获悉,青岛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湖硅藻泥有限公司是继青岛宏赛硅藻泥、薛宫森被判定侵权之后,又两家本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的侵权单位。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鲁民三终字第256号】判决如下:
1.青岛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湖硅藻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侵犯青岛泉佳美硅藻泥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图案的行为;青岛圣湖硅藻泥有限公司于被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青岛泉佳美硅藻泥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2.青岛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圣湖硅藻泥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青岛泉佳美硅藻泥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5750元由上述两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