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公布2014年广州市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12952-2011《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T19250-2003《聚氨酯防水涂料》、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3445-2009《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测项目有外观、固体含量、拉伸强度、加热处理后拉伸强度保持率、断裂伸长率、断裂伸长率、粘结强度、不透水性、抗渗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氨、可溶性铅(Pb)、可溶性镉(Cd)、可溶性铬(Cr)、可溶性汞(Hg)、苯酚、蒽、萘、游离TDI(仅适用于聚氨酯类防水涂料)、潮湿基面粘结强度、热处理、低温弯折性、渗油性等。
结果显示,有1批次产品游离甲醛项目不合格。据质监部门介绍,甲醛是一种具有防腐作用的有机原料,现在的新家具、墙壁、地板都要用到它。甲醛无色、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经常吸入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导致头痛、乏力、心悸、失眠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症状。造成不合格原因是企业使用了劣质原料或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防水材料时,**一定要注意产品使用说明,了解其使用场合,适用范围等,选择正确的产品进行施工。不宜选用外包装粗糙、容器外形歪斜、使用说明等文字印刷模糊的商品。并尽量到正规的建筑市场或超市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