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又称为周知商标,**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泛滥被叫停
不知何时起,“全国**”被很多企业误将**当作了市场影响力加分点,和宣传产品时的卖点。很多企业认为“**”是一种很好的“广告”。而将这种**当作荣誉称号的心态,渐渐也已蔓延到卖场,当大家都想挤进某一家卖场时,拥有**的品牌似乎更容易进入。
而实际上,**设立的初衷是在法律上对**品牌保护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企业把**作为宣传点,可以说是违背了**的作用。2014年5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了新修订的《商标法》,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从此以后,“国家**”、“中国名牌”、“中国**”这三大家居行业**爱宣传的“荣誉称号”都被叫停。
产品质量才是品牌根基
小编通过对几家大型家居卖场的走访发现,各企业户外广告和店内宣传上,已经见不到“中国**”的字样了。几家拥有**的木门品牌店内销售人员向小编透露,大概从4月开始,新包装和新广告基本都开始更换。“如今的消费者也很睿智,并不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商标就来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相关人士还表示,**的禁用也是一种好事:“这样可以加强企业对自身产品品质的保证,让木门企业更多地靠品质、设计、工艺、服务等诸多方面来说话。”
此次全国人大禁止将“**”字样用于商品包装宣传,对企业来说,并非什么重大打击,不过是一次转变宣传方式、提高竞争力的契机。以前,某些品牌或许可以花钱买个“**”的称号,然后坐吃老本。如今,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强,要想有好的“广告效应”,还得靠持续过硬的产品质量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