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历经4次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正式表决通过,这是环境领域的“基本法”25年来的首次大修,也是常委会史上收集到来自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多的一部法律。
据悉,此次被称为“史上**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各行业的发展都将产生不小的影响。木门行业的“环保风”吹来已久,但真正将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却还需不断加强。在新环保法实施之前,各企业必须未雨绸缪、自我创新,迎接新一轮的挑战。
明确环境监察制度,加大惩治力度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环保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明确了环境监察制度等,被称为“史上**严”。
新环保法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说:“近年来国家环境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违法成本太低。”为解决这一问题,新环保法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法案还提出“按日计罚”,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规定,地方性法规还可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新环保法还明确增加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新修订的环保法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扩大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这为强化社会监管制度创造了条件。”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
面对严法“夹击” 木门企业加强环保技术创新
即将实行的新环保法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了70条,因为加入了“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记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拘留”以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引咎辞职”等内容,被专家称为“史上**严”环保法。
这部“史上**严”的新环保法针对木门行业的发展的影响,则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阐释:
一方面是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的扩大,提升了公众的参与度。据消协统计,2013年共受理家居投诉案164件,占日用商品投诉总量的49%。就木门维权的热点来看,除了木门起鼓、裂缝以及产品的售后服务等问题,味道刺鼻、甲醛超标等环保问题也成为木门行业维权的重灾区。而在新环保法增设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中,“公益诉讼主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这一开先河之举,势必对与木门行业的环保技术提出新的要求,消费者团体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正当组织对木门环保产品进行监督。
另一方面,新环保法修改的重头戏落在了明确各部门、单位、企业以及个人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上,并强调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环评机构、环监机构等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此,木门行业未来环保产品认证将更加严苛,一些不正规认证机构颁布的相关认证也难以继存,企业以往“靠证打天下”的产品营销模式或将寸步难行。
业内专家表示,当前高消耗的产业结构已不再符合时代的要求,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也非变不可。各大木门企业只有尽快转型升级,开发与绿色经济趋势一致的新技术,生产适应消费者需求的低碳产品,才能走上长远发展之路,否则就可能被淘汰。
“环保”永远永远都是人们始终如一应作出努力地工作,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不能把环保当噱头,而应实事求是。新环保法的落实将更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将木门企业的产品建设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在这些挑战面前,木门企业唯有未雨绸缪,真正落实环保技术上的创新,将企业立于自我革新地不断成长中,去除糟粕,推陈出新,那么,企业才能立长久地面对政治,自然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不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