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秘书长徐京解读新《消法》保障家居消费3大亮点
九正建材网导读:“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3月15日,第2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将正式实施。新《消法》有哪些亮点?实施后对重庆家居行业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亮点1
网购家具有7天“后悔权”
徐京表示,新《消法》亮点很多,其中有一点与家居行业关系密切:网络购物维权首次写入《消法》,7天“后悔权”不再是商家的自愿承诺,消费者网购建材家居商品将更有保障。
通过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我们可以明确关于家居业退货的两层意思,**是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的建材家居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并由经营者承担运费;其次,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建材家居商品,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定做的除外),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要保证商品完好无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家居行业的定制家具产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货。
聚信美家居世纪城总经理梁斌表示,其实从2011年9月25日开业起,聚信美就开始实施30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服务承诺。此次新《消法》的实施,将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梁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虽然新《消法》规定网购建材家居商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但建材家具大都是大宗物件,退货的物流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前,**好到实体店选好商品的颜色、花色和实际尺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亮点2
装修质量纠纷由经营者举证
新《消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徐京向重庆晨报记者介绍,装饰装修类质量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新《消法》的第二大亮点。
原来维权是按照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即如果出现装修装饰质量纠纷,由消费者举证装修的问题。而新《消法》规定,装饰装修质量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举证,即装修公司要拿出证据证明“我装修的质量是合格的”。
重庆兄弟装饰品牌推广总监蒋金对此表示,装饰装修类质量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出台,**大的受益者是消费者,同时也是在保护经营者的权益。因为,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专业,对装修质量的好坏判定会有偏差,但现在由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既能为消费者避免因专业知识的缺乏而带来的误读,又能为消费者省去不少麻烦。
同时,负责对装饰装修质量进行鉴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一般是由政府主管单位、重庆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行业资深人士、相关专家组成,会对装饰装修工程作出相应公平公正的专业判定,这也是在维护经营者的权益。
亮点3
商家欺诈赔偿**低500元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徐京表示,新《消法》的这一亮点也与家居行业密切相关,赋予了经营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其中,也加大了对消费欺诈行为的赔偿力度:将原来一般性欺诈行为的赔偿数额,由过去的1倍提高至现在的3倍,并规定了**低赔偿金(500元)。同时,深入理解新《消法》就会明白,贯彻新《消法》始终无非“诚信”二字,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诚信消费。只有做到诚信,才能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消费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