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三月已到中旬,装修旺季也已经来临,部分商家们高调打着“3.15”促销活动旗号,同时,新消法也开始也对地板行业有了新的影响。
3月适逢装修旺季,与居家生活密切相关的家装建材行业,一边是商家们高调打着“3·15”促销,另一边却是消费投诉与纠纷在逐年增多。上周,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和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去年,全省关于建材和家装的投诉案例可达1755宗,以广州市为例,仅建材类的消费投诉为958宗,加上家具类的共计2775宗,比2012年(共计2061宗)同比增长34.64%。
新消法 新权益
今年3·15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去年10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众所周知,维权难历来都是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重灾区”,而在维权难中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就是举证难。
如今,随着新消法正式执行,新权益、新责任将更加注重公平,同时也旗帜鲜明向消费者适度倾斜,比如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提高消费欺诈惩罚赔偿额,甚至可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可以预见,虽然家居市场规范日益健全,价格日益透明,售后服务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但乱象依旧,欲问家居消费哪得清如许?除了源头活水,也赖于更多消费者练就一双“精明眼”。
产品有问题面临举证难
去年3月,郑先生在某专卖店促销活动中购买了地板,由商家提供上门包安装服务。可使用两个月后,刚换上地板却在墙角位置出现了起翘、变形,局部甚至出现细微裂痕。当郑先生拿着发票找到店家,但店家认为出现有水渍印痕,系郑先生人为造成,不同意帮郑先生免费更换。郑先生将商家告上了法庭,但**终因拿不出证据证明所购地板存在质量问题而被判败诉。
九正建材网了解到,“谁主张,谁举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证据规则。消费者要想证明某个商品是否存在瑕疵就必须拿出证据来,因此举证住往非常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根据新《消法》,地板有无质量问题,应由商家来举证,不过,在适用于装饰装修服务,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