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4年3月10日,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消法”中有不少条款的重新修订,更多得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利益。
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实施。新消法将召回范围从原有的12种扩大至适用所有商品和服务。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2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近家居行业问题产品频频曝光。如陕西省质监局公布的2013年第3季度 “儿童家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共抽查了17家企业的18个批次样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样品15个批次,不合格批次样品涉及儿童家居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及结构安全项目不达标。
新“消法”对家居市场会有一定规范作用,再次出现类似地板、儿童家居甲醛超标问题都可在新“消法”中找到召回依据。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新消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消法”特别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正如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所言:“在现代商品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对广大消费者而言,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做到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就是对质量工作的支持”。
新消法的实施虽然不能在短时间内杜绝问题产品的出现,但减少问题产品在市面上的流通,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