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据悉,这是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对这部法律的首次大修改,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对于木门消费者,该如何解读这条规定呢?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亮点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表明,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新消法解读:七天无理由退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直言,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该规定与时俱进赋予了消费者后悔权,非常接地气,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在新型消费方式消费渠道的合法权益。”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陈平凡指出,按照国际惯例,七天在业内叫冷静期或反悔期,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新消法让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可以使用“反悔权”,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受到新消法约束,消协可以公益诉讼等等。其中,很多消费者将关注点放在了“网购后悔权”这个热点问题上:哪些物品能够“无理由”退换?如果有电商不接受“无理由”退换,能否进行举报?
“无理由不等同于无条件退货。”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定与时俱进赋予了消费者后悔权,非常接地气,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在新型消费方式消费渠道的合法权益。”
其实,按照国际惯例,七天在业内叫冷静期或反悔期,也就是说法律赋予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虽然木门行业电商化尚未成型,也属于定制化产品。但并不意味木门行业可以高枕无忧,根据产品“三包”规定,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同样需要无条件的给与退换货。这就要求企业一方面做好电商化未雨绸缪的准备是必不可少,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质量监控,并引入一些新售后服务管理方式,如先行赔付。
只有将品质服务做到无可挑剔,才能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面对庞大的网络平台,消费者是弱势的”,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建议,若想让消费者很快获得赔偿,而平台也不会为此受到太大损失,除去无理由退货,主动设立先行赔付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