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2月24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贴的批复》(张经管发[2013]57号),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3年产业发展补贴资金2960万元。该款项已于2014年2月24日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3年四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2013年净利润222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意见以年报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