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县一涂料加工厂老板为扩大自己的腻子粉销量,竟私自印制“嘉宝莉”、“立邦”等**涂料的包装带,并将用这些袋子包装自己的腻子粉后投入市场销售。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2年2月15日,被告人谈庆恒向南丹县工商局申领了名称为“南丹县红发涂料加工厂”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腻子粉、涂料加工(销售)。之后谈庆恒便自行研发配方,利用双飞粉、石灰粉及纤维素三种原料混合加工成腻子粉投放市场予以销售。
为加大销售量,在没有得到“嘉宝莉”、“立邦”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被告人谈庆恒到南宁市一厂家擅自印制“嘉宝莉”、“立邦”等**品牌包装袋,然后安排工人把南丹县红发涂料加工厂生产的腻子粉装进假冒的“嘉宝莉”、“立邦”品牌包装袋内,冒充“嘉宝莉”、“立邦”牌产品销往贵州省独山县、三都县、荔波县及广西天峨县、南丹县等县市。至案发时,被告人谈庆恒假冒“嘉宝莉”、“立邦”牌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总计35965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谈庆恒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为359654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