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0月31日公布了2013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结果显示,超一成燃气灶产品存安全隐患。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结果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质量问题涉及气密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热负荷偏差、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和热效率等项目。
据了解,气密性、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熄火保护装置结构要求、燃气导管是家用燃气灶产品重要的安全指标。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气密性不合格,2批次产品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不合格,左炉头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和燃气导管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此外,在本次抽查中还有3批次产品热负荷偏差不合格、2批次产品热负荷偏差和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同时不合格、1批次产品热效率不合格。 (小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