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地板行业尚属处于多事之秋,而为了维护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国际国内双向调整,出台或正在拟定各项木材规范。小编就今年**新的木地板相关政策做了简单的梳理:
《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规范》
《木地板企业登记划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组织起草,预定于2013年11月份完成。按规定,木地板企业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5个等级,特级为**高等级。
聚焦:2013年地板行业发展新规定
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等因素,并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指标要求。比如“质量管理”一项要求“有企业标准并在当地质检部门备案,按标准生产,并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跟踪、改进制度”。
《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
3月3日,欧盟制定的《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以下简称《指令》)正式施行,对木材来源地、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指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该《指令》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木家具等木制品出口欧洲市场的竞争力,也将对我国木家具等木制品行业带来重大影响:企业获得FSC认证难度加大、出口木制品成本大幅增加、输欧木制品的门槛大大提高、木制品出口通关受到较大影响。
《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联合上海市发改委、统计局、能效中心、质监局、经信委、能标委等部门共同起草《实木复合地板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实木复合地板生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