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是少数还有意愿且具备实力流转林权的企业之一。公司2012年上市,募集资金净额达3.72亿元,超过原先的募集资金计划约1亿元,上市获得的大量资金给公司的并购扩张提供了动力。借助持续的收购行为,公司预计2013年可以实现森林经营规模超过70万亩,下一步将扩大至80万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资金只是收购森林资源一方面条件,收购来以后还需要能够经营,也就是拥有采伐指标,由于公司的森林资源蓄积量比较高,因而获得的采伐指标相对较多,受到的限制没有那么明显。”
不过,收购行为已经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今年上半年,公司受财务成本等多重原因影响,毛利率出现下降。据公司解释,除财务成本上升等原因外,采伐新进收购林木的木材需缴纳增值税,但并无进项税抵扣,造成税负较高;成本方面,新收购林木每亩平均为2000-3000元/亩(较好的杉木林则多为每亩4000-5000元),公司原先整体每亩历史成本大约为500多元/亩。
由于流转林权过程中农民无法开具发票,税赋成本全部转嫁给了公司,福建金森正在探索一些新的扩大经营规模的办法,如公司与合作社各自以现金和森林资源按比例入股成立新的合作组织,但这一设想在现实中碰到了障碍。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这种新的合作组织若按股份公司的身份运作,则注入森林资源的行为视同销售,需要缴纳税金。此外,新的合作组织刚成立,若销售木材就要交17%的增值税,且无进项税抵扣,否则林子不能砍。按照三明市的规定,杉木管护5年以后方能免征。如果公司以现金入股,可以减少税赋压力,但很快就会用完手中的现金,**后还是没有真正实现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