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应出台维护设计师的法律法规
从事室内设计行业这几年,在设计前期,我们很少向客户收取费用,几乎都是双方承诺在设计图纸被采纳以后再收取设计费,即使收定金也只是象征性收取一点。然而,做完方案以后,不是客户完全不尊重设计师的想法,方案改了又改,就是客户一句话,比如“这个设计方案我不喜欢”,一句话就否掉了方案。直至**后,客户在没有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把设计图带走了……
这种情况举不胜举!由于我们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在为客户设计的过程中,这些客户往往不花钱或花极少的钱就能拿走设计师的劳动成果,而且有时候他们的态度非常不好,致使设计师往往处于非常不公平的被动状态,**终无法做到钱“货”两清。此外,一遇到信誉不良的客户,设计师就会被侵权。
设计毕竟是技术和艺术的综合体,没有独创,只有创新,所以难免会出现被侵权的状况。设计师认为自己是独创,却被人指为抄袭;设计师认为别人抄袭自己,又无法获得权威的认定和保护。设计是企业生存的法宝,设计的抄袭是整个行业发展的瓶颈。在国家经济欣欣向荣的大前提下,不得不说这是设计者的悲哀。
存在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家至今还没有出台保护设计作品的法律法规!
现在受法律保护的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却没有专门保护设计作品的条例。
我们应该完善维护设计师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些保护设计师及其作品的机构或组织。这样侵权行为发生后,设计师才能依照设计作品本身的价值损失以及侵权获利原则维护自身的权利,并得到一定的补偿。
虽然这种办法很难完全弥补被侵权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侵权的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也能达到惩罚侵权者的目的。
另外,设计师的能力参差不齐,行业内也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因此,设计师维权难度大、成本高,举证、索赔极为困难,导致侵害室内设计作品知识产权的现象非常严重。
刘锋,从事室内设计8年,现任北京今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设计理念:设计就是尽**大的可能,将一个物体本身所持有的功能和魅力展现出来。
韩加兴:不能改变行业时就努力改变自己
设计师自身权益被侵害,这种现象在真实的职业生涯或多或少都会发生,我自己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以下这些被侵权的经历发生在设计师个人生涯的不同阶段。
作品被抄袭是我们行业内部常有的现象,也是行业及社会风气不好的体现。经济社会的大形势让很多人都有这个“省力”的想法,具体原因不一一分析,相信大家都有类似经历。
甲方拖欠设计费的事情也很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与甲方订立合同的规范性。另外,遇到素质不是很高的甲方,拖欠设计费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尽量做好合约评审、证据贯标等工作,将对设计师权益的伤害降到**小。总体而言,社会正能量还是占据主导位置,设计师还是要对本行业有足够的信心。
无休止的加班是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这个是行业内普遍的现象。设计属于服务行业,业主给设计师的时间很少,尊重也不够,设计收费也不高,诸多的原因致使我们的设计很多时候是被催出来的。同样的业主,对待洋设计师和本土设计师却有天壤之别,这种现象有业主普遍唯心思想的原因,还有一点,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的设计水平与境外大设计公司之间存在落差。这些因素导致了整个社会对于国内设计师没有足够的尊重。
设计师不管是在社会上、业主那里,还是在公司的待遇方面都不能被正当对待。尤其是在经济落后的地区,设计师薪酬及福利等方面被无限压缩,正当的收益都得不到保证,像加班费之类的情况也只能是“镜中水月”了。以上的问题都是我们设计师的权益被侵害的一些普遍的现象,这个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扭转的。期望在我本人、我的团队、我们所处的设计行业的共同推动下,早日实现设计师握有行业主动权的局面!
韩加兴,高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全国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设计师,现任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