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双反”激起的波澜远未平息。有光伏专家向记者**爆料,欧洲九家独立机构,正对我国光伏产业多种技术路线展开调查,其研究结果将用于政府扶持的两家大型企业的光伏发展规划,而该规划将以中国光伏为“假想敌”。
欧盟光伏以中国为“假想敌”
截至9月16日,我国调查机构先后初步裁定了美、韩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美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但在此基础上,发起于去年11月,针对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仍在进行,初裁结果迟迟未予发布。
虽然8月初时,中欧光伏贸易之争终以“价格承诺”的方式妥善解决,但据一位旅居欧洲的华裔光伏专家向记者**爆料,“目前,欧盟已聘请九家独立机构,对我国光伏产业多种技术路线展开调查,其研究结果将用于政府扶持的两家大型企业——博世、西门子的光伏发展规划之中”。
为什么博世、西门子的光伏发展规划要展开针对中国光伏市场的调查呢?
“**,全球光伏业,**可与欧洲抗衡的仅有中国。其次,中国光伏的快速崛起让欧洲人颇感吃惊,他们知道中国同行具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但更为重要的是,欧洲绝不甘心就此丧失在光伏领域的引领地位和话语权。故此,这些调查,包括未来将制定的光伏发展规划,基本上都是以中国光伏为‘假想敌’而开展的。”上述光伏专家向记者介绍。
对此,一位接受采访的国内光伏企业高管表示了认同,“我们相信,在‘双反’之争中,欧盟的决定不会是委曲求全的,或者说不会掺杂国家关系或政治层面的考虑。他们一定是从全盘计划及更大的利益角度出发,才做出了决定”。
“在这场中欧光伏之争中,欧洲人学到了不少。例如,他们懂得了规模效应能够带来空前的成本优势,所以才选择了扶持两家大型企业(博世、西门子)作为未来发展光伏的主力。那么,从某种角度来看,此次,他们至少在多晶硅、单晶硅光伏领域‘认了栽’。但从全盘来看,甚至具体到‘双反战役’的结局,欧洲人却认为自己赢了,按他们的说法,他们希望中国光伏就此‘busy’起来,坚持自己的路线,**终‘顾此失彼’,致使欧洲光伏(自身侧重的某种技术路线)重新一统天下。”上述光伏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多次向记者重申,“我们必须警惕、保持并不断提升中国光伏的创新性”。
对于未来,该专家向记者预言,一旦他们的光伏产品在二氧化碳排放量上较我国具有优势,则“碳减排”标准便将成为欧洲重拾贸易保护大棒的借口。“比如,他们可以规定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必须达到某一标准,而若未达到,他们则可征收关税,甚至拒绝进口。届时,我国庞大的产能将面临再次无处消纳的困境。”
该专家认为,“**可以避免这一厄运的办法是,不断创新,使中国光伏产品在成本、环保、转化率、年发电总量上始终保持**;控制产能,适时扶持光伏新兴技术路线的产业化”。
对美多晶硅“反补贴”惩罚过轻
9月16日,我国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补贴初裁公告》。至此,发起于2012年7月20日,历时已逾一年的调查告一段落。
根据这份被业界评价为“象征性惩罚”的反补贴初裁结果,调查机构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且其与“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即便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终根据调查机关的建议,作出了对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决定,但自2013年9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被调查产品时,也仅需提供**高不超过6.5%的反补贴税保证金。
对此,中能硅业副总经理吕锦标向记者表示,“目前征收的这一反补贴税率,业界普遍认为不到位,未来其还需现场核查再确认,并在终裁结果中得到体现”。
“美国企业接受的补贴远不止判定的补贴税率,比如REC、MEMC两家为0%,HEMOLOCK为6.5%,都过低。”吕锦标认为。
当然,不论如何,我国对韩“反倾销”、对美“反倾销、反补贴”初裁结果相继出台,多少都利好以保利协鑫为“**”的中国多晶硅业,乃至整个中国光伏业。
不过,中国有色金属硅业协会监控数字表明,美韩“反倾销”初裁后,国内多晶硅现货交易价格从初裁前的12.5万元/吨(含税)回升到目前的13.2 万元/吨,这个价格仍然低于全球**多晶硅企业的生产成本。在光伏下游企业全面复苏,开始盈利时,全球多晶硅企业依然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
而针对迟迟未发布的我国对欧洲多晶硅“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一位权威人士则向记者爆料,“我方将会‘学习欧盟’,与之展开价格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