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54.4亿元,609人被卷入——昨日来自福建省高院消息,南平中院日前一审宣判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件。涉案被告人刘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唐某、黄某、曾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有期徒刑10年不等;被告人李某坚、李某芝犯洗钱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从2008年6月起,刘某谎称自己可以通过收购本地木材,套用外地收购木材的准运证、码单,然后出售给木制品企业并从中赚取补贴。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不少被害人信以为真,将自己或亲友的资金以投资合作或高利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刘某。刘某累计向609人集资借款54.4亿元,并先后在唐某、黄某、曾某等人帮助下,实际骗取被害人3.4亿元。另查明,李某坚、李某芝明知刘某没有生产经营和正当投资,向他人大肆非法吸收巨额资金,为刘某提供账户并协助转移资金共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