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江西省将加快发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将对节能环保产业加大财税金融政策的支持。
在财税政策方面,新规定指出,将加大省级预算内投资和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主要采取贴息等方式,支持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规定予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及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规定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可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加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申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支持有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挂牌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此外,还将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对相关环保产业保险产品的研发创新,利用保险机制提供风险保障,加强保险与信贷合作,探索保险资金以技贷组合等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逐步把企业新建项目的环评、能评及节能环保认证、奖励等节能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记者李美娟、倪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