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对外展示在政治、经济层面的改革,以便更好地适用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相较更深层次政治经济的改革,要拿出各方认同的方案并不容易。但是在房地产市场这这个民怨社会话题上,政府还是有较大的可作为空间,外加十八大期间提出的城镇化现象,也因受困于房地产市场市场发展而迟迟未出台,历时十多年的房地产调控却始终压不住房价的上涨,地方政府在资本市场的改见成效,现实受制因素可见一斑。如何将城镇化建立在完善、健康的房地产市场背景下,这是当前政府一大急需解决的难题。
房产税到底意欲何为,其对建陶卫浴市场影响几何,一切待定
今年两会期间,前发改委主任张平提到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新型城镇化方案,但时至今日,相关方案不仅没有出炉,一些地方政府借城镇化之名掀起的造新城运动,让原本负债累累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
“城镇化作为一个话题存在着巨大的泡沫,对城镇化政策能发挥的作用期望不要过高。”中国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乔润令在一个论坛上就表示,新型城镇化本身一定是一个体制变革的过程,而不能单纯理解为投资上项目、圈地盖房子。
人民日报周三发表评论称,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尊重经济规律,因地制宜,“造城”之风,表面红火风光,实际上却是精血亏耗的虚火症,已经到了必须下猛药、出硬招进行治理的时候。
这种规划尚未出台,政策初衷已经背离的例子在中国房地产调控上亦有明显体现。
中国**近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是上一届政府离任前出台的“国五条”,尽管业内人士评价其含金量并不高,只是将原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重申,且从目前执行情况看,迫于财政压力地方政府普遍阳奉阴违。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在谈到国五条的出台时就称,“当时出台的时候就有分岐,其中强调征收交易环节征税的那条是在住建部的坚持下才加的,税务局嫌麻烦原本不愿意强调。”
该位人士提到,现在房地产调控的权限已经上升到中央层面,一切都要等三中全会以后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7月30日召开的分析研究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到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双双提到“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徐绍史在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中提到,当前我国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增加,房价反弹压力也比较大。
扩试点声音不绝于耳
自2011年上海、重庆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关于扩大房产税试点消息炒了一轮又一轮,但总是“只闻雷声响,不见雨点下”。
2012年初,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房产税将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他认为,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调节收入分配。
收房产税须设定免征额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在“十二五”后期,全国推广房产税试点是必然的。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税源不平衡,实行房产税之后,税源稳定,适合地方政府征收。
曾康华认为,征收房产税是个系统工程,税率、增收对象如何制定,还需要考量。房产税征收时,必须设定一定的免征额,避免增加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是按照价值量征税还是面积征税,都需要测算和调研。
征税抑房价?不宜夸大
征收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是否有用?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征收房产税显然对房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作用有多大还看不清。
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则认为,不要夸大房产税抑制房价的功能。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其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虽然它确实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保有环节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
夸大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