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是未来我国乃至全球能源解决的必经之路,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近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我国能源消耗结构的调整力度仍显滞后,巨量传统化石能源消耗已让环境不可承受,如继续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变得更加严峻。
刘汉元认为,在我国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增长乏力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不仅将推动我国经济的平稳增长,还将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光伏产业将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记者:当前,我国经济面临增速下行和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亟待寻找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对此,你怎么看?
刘汉元:从相关经济数据来看,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速度确实已从较早时期的高速增长步入增速放缓阶段,宏观经济基本面步入下行通道。而与此同时,长期巨量化石能源消耗所带来的大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粉尘排放,给我国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已高达2万亿元,这一数字还在以超过 GDP年度增速快速攀升。
可以说,以前简单追求发展速度忽视发展质量所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已导致我国经济结构严重失调,长期潜在增长率下降与短期增长动力不足相互叠加而形成的风险,也加剧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尤其是当前能源消耗结构的调整力度仍显滞后,巨量传统化石能源消耗已让环境不可承受,如继续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变得更加严峻。
未来三、五十年,随着我国的快速崛起,尤其是在我国当前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关键节点上,我国将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更迫切需要解决能源的可持续供应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比任何国家面临着更大的国家责任和国际道义压力。
因此,我认为,当前我国需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以支撑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记者:你认为光伏产业会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动力的理由是什么?
刘汉元:通过比较研究,我国太阳能资源储量远超其它所有可再生能源资源总量之和,并达340倍之多。无论从转换周期、转换效率、开发条件、环境影响,还是从中长期的经济性、稳定性、环境友好性等诸多因素看,太阳能光伏发电都是**具潜力且**经济、**清洁、可永续的人类理想能源之一。
经测算,若利用1%的西部国土面积,约1亿亩荒山、荒滩、沙漠、戈壁等非耕地打造西部新能源基地,每年发电量即可达10万亿度,相当于去年全国用电总量 4.96万亿度的2倍;其次,光伏发电作为单位国土面积财富输出的**佳形式,如用1亩国土面积进行光伏发电,每年将可输出5万到10万度电,按1元/度标准计算,就是5万到10万元,而我国平均每亩耕地仅生产0.35吨粮食,以每吨粮食**高5000元计算,创造的直接价值仅1750元,二者相差近30倍,只需将电费收入的3%、5%给当地对应家庭或牧民,他们就能生活得和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一样富裕。
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光伏资源十分丰富,充分利用其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光伏电站,不仅可创新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解决该地区缺水、缺人、交通不便、农牧民收入不高等诸多问题,还将成为满足国内能源自给自足、促进我国能源平衡及社会稳定和谐的有效途径,实现东、中、西部地区资源平衡与互补的良好局面,也将推动我国成为人类历史上西部大开发和国家均衡发展的经典范例。
如果将我国每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20%—30%,利用光伏电站来提供,将形成每年20GW以上的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如进一步将我国未来总能源消耗用光伏发电替代其中一部分,即使按30%计算,用20—30年的时间来实现,此能源替代过程将支撑我国未来形成一个超过房地产、年度规模达2万亿—3万亿元的巨大内需市场。这样一个巨大新兴产业的形成,也必将成为解决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甚至是根本出路。
因此,在我国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增长乏力的关键阶段,光伏产业会将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大力发展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逐年降低煤炭等化石能源存量消费,力争通过30—50年时间,**终实现我国70%以上的能源消费采用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将是对环境和资源**好的、革命性的持续利用方式,将彻底解决我国能源长期可持续供应、生态环境长期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已具备加快启动光伏市场的条件和基础
记者:我国发展光伏产业具有哪些优势?当前是否已具备加快启动光伏市场的条件?
刘汉元:相对于欧美主要国家,新能源目前在我国的能源消耗比例尚不足10%,传统化石能源占90.2%。
以德国为例,其国土面积仅有我国的1/27,大部分光伏资源仅相当于我国中东部三四类地区,但其近三年以来每年新增7—8GW,并在去年5月26日正午光伏发电峰值达到当时德国用电负荷的50%,光伏发电在当天中午提供了德国一半的电力,由此创造了全球光伏发电领域的新纪录。2013年起德国基本实现平价上网,有足够条件支撑其在2020年停用全部核电站。
按德国增长比例和速度,我国每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可达50GW以上。然而,2012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4GW,仅占全球的7%;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占全国当年8000万千瓦新增发电装机容量的5%。
随着技术进步的加快和规模化提速,目前我国光伏发电成本已能控制在0.6-0.8元钱,生产过程中所有制造光伏组件消耗的能源投入,光照资源好的地方半年就能收回成本,光照较差的三四类地区一年也能收回,组件则可稳定运行25到30年,几乎可做到免维护、零排放,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能源生产利用方式。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成为全球**大的光伏组件生产国和出口国,不论从资源优势、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产业基础等方面,我国都已具备了加快启动光伏市场、广泛发展光伏产业的条件和基础。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细则
记者:尽管我国发展光伏产业具有很多优势条件,但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并不太顺利。对此,你有什么建议?
刘汉元:我认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不顺,虽存在产能和当前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但本质上还是全社会对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认识和观念的不到位。这就需要国家引导并凝聚社会共识,力争将发展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产业上升为国家意志,真正认识到以光伏产业为主的新能源是未来我国乃至全球能源解决的必经之路,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认识到其市场规模和供应能力相对于需求的巨大空间。
与此同时,国家应加紧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细则,确保政策落地执行,并切实放宽规模光伏电站的并网审批,尽快明确上网电价,着力优化光伏发电补 贴方式,加紧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细则。
根据目前光伏组件25—30年的平均使用寿命,建议明确执行电价收购周期为25年或更长;鉴于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尚未大规模启动,建议目前执行的光伏发电1 元/千瓦时的收购政策在“十二五”期间不作调整;为大幅提升分布式发电的普及和应用,建议分布式发电补贴电价尽快明确并统一为0.5元/千瓦时;针对当前政策环境现状,建议国家进一步放宽对光伏下游发电项目的行政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同时,尽快明确银监会、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系统积极配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针对目前国内超过100万亿元的本外币存款存量,如仅以其中1%—2%支持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每年即可提供1万亿—2万亿元的资金支持,若再匹配以零利率或3%以内的较低利率,就可以将光伏发电的每度成本降到更低。
同时,行业发展急需国家降低光伏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光伏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充分调动、鼓励、引导各方资本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按市场机制进行长期投入。只要政策推动有力,完全可以用国家能够承受的财力支持,在10年内实现光伏发电成本与用户端电价的市场化平价上网,**大限度地提高国家能源供给能力,打破长期受制于人的局面,确保我国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