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程机械租赁行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从整体来看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在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业还停留在小型、分散、独立经营的传统原始状态,与国外租赁业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近年来工程机械行业市场走低,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引发行业关注。
融资租赁企业不成规模
当前,我国工程机械租赁企业已经超过11500家。但是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从事工程机械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不足100家,其余均为中小型企业。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具有较大规模的工程机械租赁企业超过千家。
一直以来,国内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限制过严,国内取得合法开展融资租赁资质的工程机械租赁企业不多,开展租赁业务还面临租赁费用下降、信用缺失等问题。据了解,我国工程机械租赁行业的租金拖欠率仍处于较高水平,部分施工企业拖欠租赁企业的租赁款现象比较严重,租赁公司中拖欠款额普遍占到总收入的30%~40%,部分租赁机构到期债权被拖欠金额占总数的比例甚至高达60%~70%。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机械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人才储备缺乏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融资租赁的专门法律,只有一些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条文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另外融资租赁产品的产权登记部门不够清晰,缺乏信息公开的平台,既难以抵抗善意第三者引起的纠纷,也无法实现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信息对称,导致风险管控问题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解决租赁危机,还需尽快改善目前的法制环境,使得配套法律能够支持和促进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出租人作为债权人和所有权人的保护。
此外,融资租赁要想真正得到发展,还必须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而不是单纯靠挖人来解决。及早制定人才储备计划,防患于未然,可以帮助公司在业务扩张之路上走得更加从容。
行业“大跃进” 金融风险凸显
融资租赁销售模式在工程机械行业企业中很常见,其中 “厂商系”融资租赁、“银行系”融资租赁在各类业务占比较大。以银行与经销商合作的融资租赁协议为例,在销售时是以机器残值作为担保,一般会明确:贷款发生风险时,银行要处置抵押物,经销商则要承担回购责任。目前宏观调控环境下需求不振,导致后端的资金模式遭遇瓶颈。由于贷款是由该集团提供担保,所以银行拿其“开刀”。
“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与一手房按揭贷款类似,下游客户会定期分批偿还设备货款。”东北证券工程机械行业分析师黎焜说,如果按揭逾期未还,授权经销商一般会给其2~3个月延缓期,延缓期后就有权收回机器,也就是所谓的“回购”。
工商银行江苏省某分行副行长介绍,类似于上述股份银行的风险提示,其实年初就在工商银行内部传达过,具体操作就是缩减相关贷款的融资规模、控制风险。让上述工商银行副行长担心的是“行业大面积违约”。他表示,贷款逾期会触发经销商或生产商的回购条款,但只能小范围解决问题,“如果整个行业大面积违约,回购也无济于事,毕竟生产商也面临现金流制约。”
虽然融资租赁可以给工程机械制造商带来诸多益处,但万物发展总存在两面性,融资租赁也违背不了这一自然法则。随着,融资租赁这种交易模式逐渐被行业人士熟知,如何在低迷市场状况下进一步降低融资租赁的金融风险成为国内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的重要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