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李兴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7月26日,广东纪检观察网发布了一条不足四十字的官方信息,这条内容语焉不详的公告发出后,很快被众多的照明业界人士形容为不亚于一枚“重磅炸弹”。一个省科技厅厅长的去留,对一个照明行业能有多“重磅”?对广东LED政策的“走向”又将惹来多大后遗症?
7月下旬,相继有大众媒体的报道指出,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被调查”了,且已是近一个月来,粤省“落马”的第4名高官。事实上,早在今年的5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就曾透露,正在对市科信局和白云区个别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情况进行调查。从科信局到科技厅,接下来一连串的“严打”整治动作也证实了当初的“透气”并非空穴来风。然而尤其令人感到唏嘘的是,7月23日,李兴华还在广东电台一个“行风评议”的节目中纵谈如何整治科技领域的学术腐败。仅隔三日,他就因涉嫌“贪腐”问题遭到双规。
查阅李兴华的个人简历,可以看到相关的资料显示,其出生于1958年3月,系广东梅州五华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入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历任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局长,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4月起出任广东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主持厅党政全面工作。
与他前面“落马”的几名高官不大一样,李兴华事件还广受照明业界的普遍注目,这是因为他落给人的印象中,似乎还有一个不计入官衔内的“身份”——“广东省LED照明推广普及积极分子”。据悉,广东省科技厅下属单位的某工作人员就曾这样声称,“李兴华给他的印象是气场强大,而LED产业是李兴华亲自在抓”。
2012年5月,由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该《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省3年普及LED公共照明。这里必要交待的背景是,省科技厅被列为了该项计划的执行部门,而李兴华又正是这时省科技厅的“**把手”。
李兴华被证实带走调查,就在大众猜测一个地方官员对一个行业的影响能去到一个什么样程度的时候,有业内人甚至担心,李兴华的“落马”是否还有着引发LED行业的地震可能性——这是“杞人忧天”还是“先见之兆”?“后李兴华时代”的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3年计划,“走向”又将怎样?
对此,有不愿透露姓名的LED业内资深人士进行了分析预计:作为政策执行部门的科技厅厅长李兴华突然“落马”,对于广东省LED政策的影响少不免都会存在,但“未必会很大”。同时,也正因为其所在的科技厅仅是执行部门,并非处于主导LED产业的**终决策层面。由 此,这人也作出了一个令许多辗转反侧者顿觉宽心不少的推断:只要“省里政策没变的话,新上任的科技厅官员也会继续执行”。那到底是不是“马照跑,舞照跳”,一切仍旧?
8月1日下午,记者致电广东省科技厅副巡视员、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筹建办主任周木堂先生,试图“核实”上述资深行业人士对政策“走向”的预测。当日,记者拨通电话带着疑问求证,问及随着李兴华被调查事件的发生,广东LED政策或将会产生些什么样的影响及变化时,周木堂在回应中坚称:“没有变化”,“没可能会有什么事情”。并向记者重申,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3年计划仍会继续被执行下去,亦不会作出任何的调整和改变。同时更否认了“事件的后续将会引发LED行业地震”的说法,明确地抛出了这纯属个人事件影响不了大局的意见。
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会长全健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这要分为两个方面说,**,政策是省政府制定的,与他个人无关,所以政策还是会继续,不会被废除不会被终止;第二,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的计划是由省政府下放给省科技厅执行,影响虽有,但不大,也不会长期受影响。厅长被调查,厅长以下的执行者也是可以继续对政策进行执行的。”
到此,在记者的了解过程中,无论是行业资深人士、省科技厅和省照明电器协会领导,关于广东LED的相关政策的“走向”问题,均得出了类似的一个结论:只要省里政策不变,李兴华事件的影响“有限”。
在“广东省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3年计划就不会遭遇废止或搁置的命运——根据这一信号,日前,记者翻查了2012年5月28日在广州举行的“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纪录。据当中的文献资料显示,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是日会议上发表的“讲话”中曾经这样提到:“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特别是汪洋书记在党代会报告中关于‘走生态立省之路,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探索建立生态发展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在公共照明领域全面推广普及LED照明产品工作,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这几句话里正能反映的是省决策层里开宗明义地阐述了对发展LED产业、对推动LED照明应用普及所表明的决心和态度。
同时朱小丹省长也在“讲话”中进一步地明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LED产业发展,明确将LED产业列为重点培育发展的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在规划布局、资金投入、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超前部署,推动我省LED产业规模迅速壮大。”
那么,再来回头看省科技厅在这项政策中被委以担任着一个怎样的角色?根据朱小丹省长的重要“讲话”中介绍,我们发现省科技厅被委以的重任至少了包括两个方面:**,在部门协同上,“省科技厅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核心的节能服务商务合同,并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详细测算各地级以上市推广应用LED公共照明产品的财政支出费用和获得收益”。
其次,在质量监管上,“省科技厅要针对公共道路照明施工项目数量多、工期紧的新情况,努力完善**体系建设,优化检测指标,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效率,重点做好**体系检测机构检测一致性和推荐目录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
就此“讲话”的潜台词看来,可以肯定的是,省科技厅厅长任务虽重,确实还不至于左右到政策大局的“走向”。
如果说事件的影响多少还是存在的——或者准确地说是短期存在的——又将会体现在哪些方面?对此,某业内资深人士介绍,主要影响体现在以下方面:因为发生这种事情,“企业、各地科技局可能会有一些观望,会影响到一些项目的进度”。同时该人士也强调:“但是不会停下来”。对于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的3年计划进展的前景,他则认为,“现在大部分技术问题都解决了,产品质量基本上已经稳定。因此只要政府(继续)去推,就不是问题”。
事发至今,许多案中细节仍然未见明朗,也暂未见有行业受太大波及的迹象。对此,另有业内人士把目前事件发展的状态形容为:“表面上风平浪静,实质上在暗流涌动”。不管此言虚实,可以断定的是,李兴华厅长的去职或对广东LED政策的发展“走向”本身的影响有限,但对于某些干系“剪不断、理还乱“的照明企业却是休戚相关。
有照明行业人士指,在整个广东省LED普及计划的过程中,政府项目例如路灯、广场、轨道照明、政府大楼等,这些都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政府项目终究有限,不可能所有企业都是奔着政府项目而来”,对于那些专注其他领域,事不关己的企业,影响几乎微乎其微。珠海一家LED企业的负责人就认为,因为这两年广东强力推进路灯及公共场所照明节能改造,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因此毫无疑问,李兴华受调查对这些做LED路灯的企业影响**大。
事实上,李兴华“被调查”传出不久,某位相关企业的人士就在微博平台中表示,在局势未明之前“有些担忧”,其认为,当中**为“不淡定”的就要数“完全靠政府输血”的单位,“天天粘着政府的人,会担心换了领导,会影响自己的利益,毕竟换一个领导,很多工作都要重新做……”
踏入7月以来,除了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被调查”,在他之前,原中共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原揭阳市副市长郑松标均因收受巨额贿赂,已相继被“双开”,7月24日,广东揭阳市副市长刘盛发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粤省政坛上的东窗之事频发,有人惊唤:一场“严惩腐败”战正在广东拉开了帷幕!
知情行业人士告诫,李兴华之于照明业界这次的事件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广东)LED(照明的推广普及)离不开科技厅的贡献,但是官商结合确实有风险,后面估(计)牵涉面将更广。”数日前,在李兴华“被调查”事件曝光的新闻报道中,就有相关匿名网友在评论中直言抱怨称,“真正需要资金扶持的好企业,没有关系却拿不到补助,那些有关系的即使是空壳的却可以拿到补助!为何不公示补助的要求和标准?这才是他们腐贪的根本源头!”
其后更有人留言附和发表了其个人观点:目前“有九成各种补助损害公共财富,发放补贴增加社会成本,滋生腐败。**重要的是扭曲价格关系,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弱势群体和国家安全利益由公共财政补贴是合理的,(但)由于权力没法监督,程序不完善,本来是政府补助,变成政府的钱我来补助你,掌握权力的官员想怎么花补助的钱就怎么花”。
对于此类现象,民间智库菩提局创始人、战略咨询专家马牧之将之形容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喝”,他提出:“真正需要补助的往往得不到,无须补助往往一门心思拿补助,与其出台各种产业补助政策及基金,不如持续加大力度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税负,才能真正能够培育优质的后生企业群!”
广东财经大学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则认为,“关键是补贴和奖励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上,太具人为因素,进一步说,是关系或人情因素,或者存在着某种交易。这么多年来,真不知有多少政府资助或扶持的项目,从技术、品牌、制造,到扶贫、产业转移或援助,真正取得了应有的成效或业绩?”王先庆建议:“现在应该是全面反思政府长期以来的‘抓经济,抓生产’的模式和思路(的时候)了。”
7月23日,省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省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李兴华会上顺利当选为省科协八届全委会副主席。当天参加完会议开幕式后便奔赴广东电台“民声热线”节目。在节目中,李兴华就广州市科技系统腐败案作出了回应。其时,针对一位科技公司的总经理指出的问题,“现在不少LED企业为了争专项补助资金,把精力放在了拿项目上面,几乎放弃了对科技的研发,这几乎成了行业普遍现象”,李兴华当场表示不能赞同,他说,“如果企业家是真心做强企业,就会知道企业生命在于质量和技术,凭拿政府资金很难发达起来”。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他在节目中慷慨地附送了一个内部消息,针对部分官员严重违纪、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省科技厅已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项目评估、资金发放。”
如今看来,这些话虽然出自一名旋即涉嫌贪腐问题“落马”的政府官员口中,颇有点不禁莞尔,但也侧面反映出,政府的某些相关政策制定和施行,还需要有着更大的公正、规范和透明的空间,已是他们都不能回避的不争事实。
有关评论指出,广东省科技厅对LED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对推动广东LED产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因未能避免出现腐败和走后门的现象,对一些缺乏政府运作和公关能力的企业有失公平和信心。像李兴华这类的事件,对广东LED行业的发展政策导向无疑将存有一定消极的影响,至于多深多浅还是未知之数。
早在去年的9月份,就曾以热点专题形式,《广东LED照明三年推普“强心针”还是“人工催熟剂”》为题进行相关报道,据此政策的可行性进行系列探讨,并提出过应“避免姓‘公’姓‘私’尴尬,执行透明公平杜绝欺诈”的建言。回顾昔日,自《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印发,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3年计划推出以来,一方面受到热情追捧,一方面受到了多方质疑:对于LED照明产品,政府的角色更应该定位于支持研发的环节、还是勒令推广的环节;政策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腐朽问题应当如何未雨绸缪避免,不能避免的问题如何及时解决掉?
原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事件,或许只算是相关计划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小插曲,在整个计划里,还远不能影响到推进发展的大方向。虽然他的“落马”并未够“划时代”,但我们仍然更愿意把他作为分水岭,把接下来的广东LED推广政策,笼统地定义为所谓的“后李兴华时代”的广东普及LED公共照明3年计划。距离3年计划圆满结束的约定之期,即2014年底,还剩下一年多的时间,惟盼藉着这一段“小插曲”,能让政府和业界都能更清楚地看透LED照明3年推普计划等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明白到跳过了哪些陷阱,避过了哪些尴尬,补过了哪些漏洞,怎样才能按原计划更好地走下去,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