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4404-2012《电灶》的试验方法部分还等同采用了EN/IEC60350.2:2011《家用电烹饪器具——第二部分:电灶性能测试方法》。在烹饪面板耐冷热冲击、能耗、余温警示、热分布、待机功率、可靠性方面对电灶进行了考核。其中,余温警示要求“器具应有余温警示功能,警示信息应在烹饪区的余温不低于60℃时保持清晰可见”;待机功率要求“机械控制式器具的待机功率不应大于0.5瓦;电子控制式器具的待机功率不应大于1.5瓦”。
特别是在可靠性上,电灶标准明确规定,产品在可靠性试验前和可靠性试验后的温度变化率不应大于10%。这不仅是对产品的发热元件、烹饪面板和控制器提出了较高要求,更能起到淘汰低劣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