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需求原则选购
每个家庭的文化层次、业余爱好、职业、社交对象、经济实力的不同,故他们的居室装饰与灯饰的选择也因实际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风格。但装饰的目的基本一致,即是经济实用、美观大方、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为此,在选择购买灯具和实施灯饰时,需处理好以下几方面关系。
1.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的关系。人们习惯于一间房间有一般照明用的"主体灯",多是用吊灯或吸顶灯装在房间的中心位置。另外根据需要再设置壁灯,台灯,落地灯等做为"辅助灯",用于局部照明或者辅助照明。所谓"主体灯"与"辅助灯"是相对而言的,在一定条件下,功能也会发生置换。例如房间层高不足2.5M,面积也不大,就不宜多层设灯,特别不宜设大型吊灯,用一盏或二盏漂亮的壁灯即可发挥一般照明与装饰的作用。晚上学习,工作再配以台灯,台灯罩用半透明的塑料,上部漫射光亦可满足照明的需要。
2.确定布灯风格的原则。人们因文化层次的高低,业余爱好以及年龄,职业的不同,确定布灯时的格调也不同。因此设置灯饰要从实际出发,并根据个人爱好,才能获得灯饰特定的风格与效果。
不同职业的布灯要求: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一般爱清静,喜欢看书,设计绘图,研究信息等,他们需要灯饰设置多样化,台灯便于工作,落地灯有助阅读,床头灯用来阅览报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