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建材网资讯

广东8月1日起调整木材凭证运输范围

来源:林政处 发布日期:2013-07-26 15:14:33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是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我省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调整为: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

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是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我省木材凭证运输的范围调整为: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以木(竹)为主辅原料的家具和木(竹)制工艺品不纳入凭证运输范围。(林政处) 

推荐阅读

更多>>

木材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