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商务部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终于出炉。公告称,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 口 的 倾 销 幅 度 为2. 4 %至48.7%。
但与此同时,作为涉及同一产品的另一调查对象———欧盟,在初裁公告中“缺席”。2012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级多晶硅“双反”调查正式立案,并与同年7月20日已经立案的对美韩多晶硅的“双反”合并调查。
“对欧盟多晶硅的反倾销调查仍在调查期内,还有一些后期程序未完成。”接近本案的权威法律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合并调查并不意味着要合并发布初裁。法律程序上来说,是两个单独的案件,而且在立案时间上,对欧盟多晶硅立案晚于美韩三个多月,因此可以分开裁决。
上述人士称,调查机关合并调查主要是出于工作效率和便利的考虑,毕竟对中国企业造成的损害认定这部分工作程序是一样的。据介绍,按照程序,“双反”立案时满一年后,即便有特殊情况,也**多只能再延期半年。也就是说,从立案到终裁的**长时限是18个月。
不过,也有熟悉案情的专业人士对记者指出,“即使全部调查没有完成,对中国产业的损害认定这部分调查应该已经结束了。”
我国对欧盟多晶硅初裁结果之所以备受各界关注,是因为这或许和中欧之间正在谈判的一起**大贸易摩擦案件,即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前不久,有德国媒体援引德国经济部一位新闻发言人的表述称,中德双方已经达成承诺,中方将不对欧盟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作为德国**大的多晶硅出口国,我国若对欧盟多晶硅征税,德国产业首当其冲。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统计,德国、美国和韩国三个国家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占其总产量 的 比 例 分 别 为6 0 %、5 5 %和50%。而在光伏案中,德国是选择站在中方阵营的欧盟成员国。不对其多晶硅征税或可换取中方在光伏谈判中的有利环境。
上述外媒报道并未得到中国商务部的正面回应。不过,有资深业内人士分析,“确实存在这种可能。光伏案牵涉利益巨大,双方的谈判必定是一场全面的考量和博弈。如果说,在欧委会发布初裁结果之前,对欧多晶硅双反裁决是作为反制措施,那么现在就变成了谈判的筹码。”
一位多晶硅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日前,在迟迟不见商务部对美韩欧多晶硅反倾销初裁结果公布的情况下,国内多晶硅企业通过不同渠道向有关部门建议,将对欧盟和美韩多晶硅“双反”调查分开来考虑。有关部门采纳了这一建议,认为与欧盟在多晶硅和光伏问题上应尽量通过谈判来解决。“为了配合光伏谈 判 , 只 能 先 暂 缓 发 布 多 晶 硅 初裁。”
6月4日,欧盟初裁决定对华光伏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若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税率将升至47.6%。此时,还有18天,谈判的时间窗口即将关闭。
据了解,目前双方仍在价格这一核心问题上僵持,中欧之间价格的分歧已经从早先的每瓦0.15欧元缩小到0.05欧元。“虽然只有0.05欧元,但这就是中国光伏企业能否保本的生死线。”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都已经拟好了,在中方代表团日前赴欧谈判之前,中国企业代表也已经在价格承诺方案文本上签字了,就等谈判前方敲定价格,就可以达成了。”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不出意外,价格承诺方案会在8月6日前达成。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陷入大规模停产境地的国内多晶硅产业而言,我国对美韩多晶硅“双反”初裁的落地并不是预想中的救命稻草。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多晶硅产量为2 .8万吨,同比下滑23.6%。目前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中,仅剩6家企业勉强维持开工,其余企业均已关闭生产线,即有86%企业已经停产,国内整个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不足30%。
“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多晶硅征收保证金后,进口量肯定会减少,国内多晶硅现货价格在短期内会有一定幅度的回升。”林如海介绍说,目前国内多晶硅平均价格在12万元每吨,预期下半年价格会维持在每吨15万元至16万元,国内的有效产能将恢复到11万吨,但仍有9万吨的产能是闲置的。“国内个别**企业状况会有所改善,但要实现盈利难度比较大,国内大面积地恢复生产这种预期也不太现实,部分小型企业将逐渐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