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在二季度全省消费维权案例中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予以点评、披露、解读,让消费者、经营者受到警示,在消费中有意识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案例:锦州市消费者陈先生在锦州市南桥一家地板商店,选购了营业员推荐的价格不菲的某品牌实木地板。安装中,陈先生发现,该地板并不是纯实木的,而是实木复合地板。于是,陈先生来到地板商店,向经营者要说法,双方发生了争议。陈先生向锦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接到锦州市工商局 12315投诉举报中心分转的投诉信息后,辖区工商所经核实,确认纠纷产生主要原因是双方对“实木地板”理解的差异。
由于地板商店促销人员在为陈先生推销地板时,没有将“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的差异告知陈先生,致使陈先生产生误解,加上销售人员对陈先生开出的地板价格要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经协商,地板商店同意退返陈先生市场差价2000元,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地板商店的销售行为提出规范意见。
点评: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认为,目前,家具名称的混淆,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带来很多问题,既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有不正当竞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监管处罚力度加大,诚信意识提高,家具知识和家具标准的普及外,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也非常重要,消费需求对市场发展和行业导向至关重要。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国家标准。在国标GB/T15036—2009《实木地板》中,实木地板被定义为:用实木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在国标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中,实木复合地板被定义为:以实木拼板或单板为面层、实木条为芯层、单板为底层制成的企口地板和以单板为面层、胶合板为基材制成的企口地板。但市场上标售的“实木地板”绝大多数是“实木复合地板”,消费者需要了解这些信息。由一整块木头制成的“实木地板”不但价格贵,维护保养也非常难。安装后,屋内温度、湿度出现较大变化,“实木地板”就容易变形。
提醒:辽宁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经营者,因经营者误导、虚假表示等,致使消费者错误地作出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决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货、赔偿损失,工商部门也将依法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家具前,一定要多去几个家具市场了解相关家具信息。选购家具时,要询问经销商家具中的实木用材比例和工艺加工情况,询问是否为实木拼接,是否为实木贴皮,对于经营者的答复,购买时要写在购物凭证(订购协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