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建委建筑节能办公室近日出台节能规定:武汉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8层及以下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根据武汉城建委出台的《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从7月1日起,武汉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另外,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比例应占30%以上。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使用。(楚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