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刚刚公布的1~5月全国信息消费的数据让人振奋。从总体消费规模看,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38万亿元。智能信息终端普及加快,贡献率提升。笔记本电脑、彩电和移动通信手持机的内销量分别为2525万台、3328万台和20100万部,彩电和手机的内销量同比增长分别为 27.6%和33.1%,高于二者产量增幅21.2和11个百分点。
但是,不可否认,目前我国信息服务消费还主要集中在个人消费市场,主要由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这两个市场带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据,累计到5月底,全国微信等即时通信用户达4.86亿户,日发量10多亿条,拉动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长60.9%,流量收入增长56.8%。据CNNIC预计,第二季度,搜索引擎市场规模98.9亿元,同比增长22.3%;付费游戏市场规模158.2亿元,同比增长8.7%;网络视频用户3.95亿人,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63.6%。我国虽然每年销售几千万台电视,其中不乏具有上网功能的智能电视,但是电视产品对于整个信息消费市场的贡献大多止于硬件本身,没有促进信息服务消费。
实际上,家庭市场是传统意义上信息消费的重要领域,一个家庭从电视节目中获得信息和娱乐并支付少许的有线电视费用,电视台有了用户基础后再以广告形成其主要商业模式。在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视频、游戏、可视电话……这些在互联网上受欢迎的业务都可以甚至更适合在家庭中发展,但适合家庭式信息消费的业务和模式尚未形成,症结在哪里?
围绕电视形成的产业链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硬件(新品、整机)企业、广电运营商、内容和服务制作商,其中广电运营商是商业模式的核心,其他环节按照各自的角色各行其是。但是,当互联网风潮向这个传统产业链呼啸而来的时候,运营商逐渐对内容失去掌控权,同时伴随观众流失和广告减少,原有的产业链多了分羹者但依然没有脱离依靠广告的商业模式,甚至随着搜索、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还有可能分流走大量的广告业务,整个产业的危机可想而知。
一直以来,电视产业链上下希望找出新的赢利模式,如视频网站乐视网以低价推出智能电视“超级电视”并尝试部分付费节目,电视机企业创维与南方传媒、优朋普乐联手推出付费频道“直通好莱坞”等。但是,这些探索大多是借鉴了国外发展电视的商业模式,还属于传统的“做电视”思维,不是真正的互联网思路,更不消说是适合“家庭互联网”的运营思路。如果还是以传统的电视思维面对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消费,尤其是目前**广电运营商尚未积极地改革自身拥抱互联网时代,那么传统的电视产业只可能更早更快地被拖垮。
现在,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业务和商业模式,一些企业将电视定位为拓展传统互联网受众的一个渠道,比如带动老人上网;还有更多人认为是因为没有革命性的成熟的人机交互方式,所以才没有出现吸引用户的电视终端。
笔者认为,这些分析都有道理,但都不是有利于找到适合家庭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前一种,更多停留在传统PC互联网的思维,后一种,则是在借用移动互联网成功的轨迹,认为iPhone的成功源自于触摸屏这种新的革命性的交互方式,电视领域也必须来一个全新的交互方式。殊不知,触摸屏只是让iPhone成为一款成功的手机吸引更多人,而真正让人“恋上移动互联网”的是iPhone内置的应用。曾记否,国内前几批iPhone购买者中大多数在买到iPhone后的很长时间内还是用它打电话、发短信,是一些人开始用其内置的一些应用后,移动互联网才真正发展起来。笔者认为,围绕电视机形成的互联网模式不会与移动互联网模式相同,也不会是传统的PC互联网,而应该是“家庭互联网”。家庭互联网应该基于更多设备的互联,基于更多家庭应用的整合,家庭互联网的落脚点不应该仅仅只在传统的“视频”业务上,应该让电视这块屏整合读书、教学、游戏、医疗等更多家庭必有的传统消费,让这些传统的消费因为加载了有用信息而变得更为丰富、便利和有效。届时,电视将不是传统的电视,而是更完备的家庭信息消费终端。晓东